一
海棠网站头部作者“远上白云间”的判决结果,可谓喜忧参半。
喜的是刑期不是10年,而是4年6个月。
忧的是退脏(稿费)185万,一倍罚金,合起来370万,对于一般家庭是天文数字。
家属多方举债,读者微博众筹,才陆续凑了185万退脏,以后会继续缴纳罚金。
而没钱可退的作者辞玖,刑期5年6个月。
有读者为她喊冤。
辞玖赚到的稿费远比云间少,她只在海棠写过3本书,而且第3本刚写了开头部分。
二
从海棠事件,想到“天一”案。
天一案件中,被告人天一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认定天一为非法牟利,创作了包括《攻占》在内的多部具体描述性行为、色情的淫秽书刊,创作并销售了约7000册,非法获利15万元。
赚了15万,坐牢10年半,这刑期怎么来的?
从法律条文找到答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天一“非法获利15万元”,符合“情节特别严重”。
15万元,让贪官没眼看,放在贪污款中不值一提,可是放在这类案子里,足够把牢底坐穿。
回到海棠事件,作者云间非法获利185万元,毫无疑问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原本预估的10年刑期,怎么变成了4年6个月?
三
相比天一,云间刑期少了6年。为什么有这么大差距?
除了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她属于从犯。
天一制作贩卖非法出版物,云间仅限于写网文,仅仅是网站作者。
很多读者感叹,这小黄文怎么比强奸判得还重?分明只有作案者,没有具体受害者啊。
这样的结论并不准确。
强奸罪面临的刑事处罚如下: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6种省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前者≤3年至无期,后者3年至死刑。
论刑事处罚,强奸罪更重。
单独拎出个别案例,比如“涉黄淫秽”长刑期,和强奸短刑期比较,是不准确的。
四
涉案作者抱着侥幸心理,写了N年小黄文,期间多起网站出事,多名作者背抓被判,也没让海棠50位(涉案)作者引起重视。
她们当中有单亲有病患,有各种生活艰难,被抓之后孤立无援,无法缴纳罚金争取缓刑。
有读者愤愤不平,认为罚金过高,云间其实不必退回稿费,留着10年后出狱了生活。
他们没想过,10年之后物是人非,她已经与社会脱节。
爱人能等待10年吗?
近些年,每起“涉黄淫秽”案,都会引起公众的讨论,滞后的法律和沸腾的民意,两者矛盾依然存在。
每一位写作者,都要有法律意识,去正规平台写作。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