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通行引纠纷│利通区法院巧用调解来解纷

政务   2024-09-20 18:33   宁夏  


“我当时也是好心,给马某某留了这条入户道路。但是,今年村里要给入户道路进行硬化,我又得让出一些。”王某某指着眼前的路说道。

王某某与马某某二人均为利通区东塔寺乡二道桥村村民,今年二道桥村整村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要对全村主要道路及农户入户道路进行硬化,两家的矛盾也因此激发。


“当时我们说的好好的,但现在他家的厂房挡着路,我出行都是问题。”马某某对干警说道。


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二道桥村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下,村委会将此矛盾提交到乡“三官一师一员”联席会议进行调解。


“2010年,我买了二道桥村二队晒场用来建设厂房,马某某住宅后建于我家南边水渠旁。那会儿他房子建成了,但是出入不方便,村委会就找到我,问我能不能从南靠水渠边给马某某留出一条入户道路,我想着都是邻居,当时就同意了。”王某某向法官描述当时的情况。


“事情确实是这样,我的房子前面是我们村的吴某某,当时建房的时候,我和他商量着给我家留一条宽度适宜的道路,但是没商量出个结果,这才找的村委会想办法,从王某某的厂房南靠水渠边给我留了一条路,这点我是非常感激他的。”马某某点头说道。


“那你们现在的诉求是什么呢?”工作人员问道。


马某某说:“留出的路太窄了,平时开车不好进出,我想让他再让几米出来。”


“我之前已经让出来很多了,总不能让我把厂房拆了吧。”王某某有些不满。


9月10日,东塔寺乡统筹召开“三官一师一员”联席会议,并邀请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利通区人民法院古城法庭员额法官杜卫军,法官助理金佳乐前往二道桥村参加联席会议。

 


眼看双方争执不下,法官杜卫军决定将双方分开,背靠背做思想工作。


“大家都是邻居,应当互相保证生活生产的方便,你们现在起了争执,你的厂子受了影响,马某某的日常生活也不便利……”法官杜卫军对王某某劝解道。


这头,马某某也在接受疏导,“得好相邻胜过亲,大家住的近,平时接触多,难免有摩擦,所以更应该互相体谅,也替对方想想,你们现在这么僵着也不是个办法……”


法官杜卫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对双方应当遵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法律原则与和睦友好邻里关系的情理角度出发,积极与村委会及双方当事人探讨解决方案。最终,两家人面对面讲出了心里话,“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让让就让让。”王某某答应再让出几米供马某某出行,两家就道路硬化这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委员会据此出具了调解书。


利通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切实推动“三官一师一员”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员额法官“释法说理”专业优势,深入乡(镇)村(社区)及时引导、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疏通服务群众的堵点,消除群众的痛点,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图文 | 金佳乐

编辑 | 乔   静


审核 | 马荔枝


       【2024】第114期第1条(总第4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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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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