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接种通知智能催种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健康   2024-10-12 17:31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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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采购接种通知智能催种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


2.我单位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供应商的最后价格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本项目实行最低价中标法,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价时,由我中心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后中标单位,若属于唯一性来源供应商请提供唯一性相关说明材料。


3.服务对象:福清市辖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对象。


4.交付期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试及上线使用。


5.验收标准:可无缝对接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对漏种疫苗的服务对象家长进行随访告知。


6.结算方式:交货验收符合采购需求后,结算时中标方需提供配送清单、发票,采购方收到结算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打款到中标方指定银行账户。


二、技术参数要求(质量、服务)

(一)总体要求

福清市智能催种服务项目基于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进行开发,需要充分利用省平台已有的基础数据和资源,新增功能需要省系统的已有功能无缝连接,保持一致的用户体验。


(二)功能要求

1.支持接种单位根据省系统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段)接种率月报表(附表7-1)统计结果进行智能催种。


2.支持对通知名单进行二次筛选,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近期已通知、近期已接种等条件进行过滤。


3.支持自动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拨打催种电话,可按联系手机、母亲手机、父亲手机和家庭电话顺序通知,提高接通率。无法接通时,可识别是空号还是忙音,并进行记录并推送至省系统的接种端。


4.支持话术模板设置,并可根据设置的模板生成通知内容,进行电话催种,催种时支持与家长进行多轮的语音答复和交互,获得足够的信息后可自动挂断电话,可将通知结果推送至省系统的接种端。


5.支持根据家长回复内容生成智能工作建议,并可推送至省系统的接种端。


6.支持在省系统的接种端查看催种结果,支持接种点工作人员根据建议对档案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7.支持在省系统预防接种档案查看催种通知记录、催种状态。


8.支持接种单位查看通知记录,支持回放通话录音。

(三)信息安全要求

1.支持加密储存手机电话。


2.支持记录数据导出日志记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相关资质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


2.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活动。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和征集公告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


6.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技术人员数量、相关技术人员经历等情况。


8.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9.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1.企业信用状况。分别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无不良记录并加盖公章。


12.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13.参数要求(必须满足采购参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4.报价表(附件1)。


15.若属于唯一性来源供应商请提供唯一性相关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一式壹份,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外包装标记供应商全称。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在征集过程中及征集后的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查核实,若发现虚假材料或业绩,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五、征集材料报名及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30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报名信息表(附件2)发我单位邮箱fqscdc@126.com参与报名。


2.征集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30,中午12:00-14:30午休时间不接收材料递交,报价材料可以现场递交也可以邮寄(邮寄建议用顺丰或邮政),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


3.征集材料递交地点:福清市创业大道98号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楼5楼520办公室。


4.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91-85235971。


附件:1.推荐产品响应报价表

        2.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1、附件2下载二维码


来源 ▏福清疾控

编辑 ▏郑梦婷

福清疾控
用于卫生健康知识宣传、疾病预防控制和单位党建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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