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免试招收研究生

文摘   2024-10-04 20:59   安徽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概念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1.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2. 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院系对报考本院系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硕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


1. 推免接收工作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院高度重视,坚持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公示制度,确保接收过程严肃合规、顺利平稳。


2. 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 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学院简介


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纪检监察学正式列入一级学科。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学院。2023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正式揭牌。纪检监察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正式成立的致力于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的学院,主要承担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任务。


自成立以来,纪检监察学院发挥学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领先优势,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交流合作等方面扎实探索,逐步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科背景多元关联、富有创新能力与实干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取得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教材编写、课程开发等人才培养工作扎实有效。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根基,以纪检监察理论为牵引,加快构建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走出一条建设具有人大特色、人大风格、人大气派的纪检监察学院新路。


学院其他情况可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官网:http://dis.ruc.edu.cn/。


三、研究方向介绍


纪检监察学是研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理论、制度和实践的综合性学科。纪检监察学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纪检监察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是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法学、政治学、公安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紧密相关的一门新兴学科。


基于学科建设的需要和纪检监察实践的特点,纪检监察学从理论、制度和实践三个层面构建知识体系,重点研究纪检监察的一般性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纪检监察实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基本规律。基于此,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主要设置4个二级学科。


1. 纪检监察理论:主要研究纪检监察一般性理论,对纪检监察制度和实践的基本原理与发展规律进行概括与提炼,着眼于纪检监察专门知识体系的构建,推动实现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的系统化、理论化。具体研究方向包括纪检监察基础理论、纪检监察史、比较监察等。


2. 党的纪律学:主要围绕党的纪律原理、制度与实践,对中国共产党的纪律理论、纪律制度规范、纪法关系、纪律建设等问题展开研究。具体研究方向包括纪律原理、纪律检查法规制度、纪律审查等。


3. 监察法学:主要围绕监察法律法规的原理、制度与适用,研究国家监察法原理及其运行、国家监察法相关法及其与相关法规法律的衔接与协调等问题。具体研究方向包括监察法原理、监察法律法规、监察调查、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等。


4. 廉政学:主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理论、制度与对策,涵盖党和国家监督制度、腐败与反腐败问题、中外廉政制度比较等内容。具体研究方向包括廉政理论、党风廉政建设、腐败治理、反腐败国际合作等。


研究方向其他情况可参见《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四、推免生接收计划


我院2025年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18人,实际接收人数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情况和复试情况予以调整。


五、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的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3.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申请方式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tm)填报报考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缴纳复试费(缴费事宜后续通知)。我院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2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24:00(以材料上传完成时间为准)。系统填报请选择“中共党史党建学-党内法规学”项目。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请材料


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件(请于附件下载申请表模板,填写后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申请表“意向研究方向”详见本办法“研究方向介绍”)。


2. 申请人本科期间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 本科期间前三学年成绩排名证明扫描件,成绩排名证明请使用附件模板或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具有同等效力的排名证明。成绩排名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如有不实将取消资格。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5. 能证明申请人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和参与研究课题的成果、参加社会活动或实习的证明,各限报3项。


6. 个人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背景、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等)(1000字以内)。


7. 申请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个文件里)。


8. 学生证件:①学生证加盖钢印的学校和个人信息页、注册页(每学期均已注册,如学生证为电子卡,申请人应同时提交在学证明或在读证明等扫描件);以及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制成一个PDF文件。


9.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材料打包汇总【将所有材料汇总打包压缩,命名格式:本科学校及院系-申请人姓名】。


以上材料列表中的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如多次上传,以最后一次上传材料为准。扫描文件格式须为PDF格式。如提交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邮箱或电话与我院联系。


我院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申请人应保存好纸质版申请材料原件,并于参加复试时按时提交。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纸质版内容应当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如因二者不一致影响录取,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提供的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一旦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成绩不属实、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办法及要求


1. 本办法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制订。复试命题、评卷等相关工作参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 纪检监察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纪检监察学院网站公布。


3. 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4.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详见本办法第六条“申请材料”),以供核验。


5. 纪检监察学院依据有关办法和规定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 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为线下举行,具体形式以复试通知为准。


专业课笔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1小时,具体形式以复试通知为准。


综合课面试:考查专业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具体形式以复试通知为准。


7. 纪检监察学院在复试结束后,汇总复试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八、组织接收


(一)复试结束后,纪检监察学院根据本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及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院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四)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学院提出。


九、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各院系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四)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五)本办法由纪检监察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510038,62516518


咨询邮箱:rucjjjcxy@163.com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本科期间前三学年成绩排名模板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附件文档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2024年10月2日

纪法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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