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鞠志杰
新局长刘天明上任后签发的第一个文件竟然是《关于创建无烟单位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体职工不得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罚款五百元。
那烟瘾上来了怎么办?可以到楼下的小花园里吸,到单位外面的人行道上去吸。
总之,就是不能在办公楼里吸,厕所、走廊里都不行。
《通知》一下,局机关的女同胞们可高兴坏了,刘天明立时赢得了“半边天”们的支持。
但有一得就有一失,那些烟民们却非常不满,甚至对刘天明怀恨在心。
有人公开发牢骚:“正事不抓,尽抓些鸡毛蒜皮!”
但又不敢不遵守,于是,每天都要上下楼好几趟。
刘天明的办公室在最高一层,他站在窗前,就能看到楼下的小花园里烟民们吞云吐雾的场景。
起初,烟民们只待上十多分钟,但后来时间越来越长,有几个家伙竟然能待上一个小时。
这太影响工作了!于是,刘天明召开科长以上级别会议,叫他们回去通知各科室吸烟人员,每次在下面吸烟不能超过十分钟。
科长里面也有好几个烟民,像张科长、李科长、赵科长的烟龄已超过二十年,哪能说戒就戒。
但张科长、李科长却带头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争取戒烟,再带动全科室烟民戒烟。
刘天明当场表扬了二位科长,说全局的烟民们都要向他们学习,把争创无烟单位工作做好。
烟民们开始跟刘天明打游击,他们不在小花园里吸了,上单位外面去吸,而且还找避人的地方,不让刘天明看到。
张科长、李科长、赵科长是铁三角,平时常凑在一起抽烟,可赵科长再扯出烟卷给张科长和李科长,二人都摇头不抽。
赵科长不悦:“我就不信你俩还真能把烟戒了!”
张科长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咋也给他个面子,做做样子吧。”赵科长说张科长老奸巨猾,大家一笑而过。
冬天来了,天气寒冷,上室外吸烟已非常不便。
但烟民们自有招数,有人竟然找来胶皮管,一头伸出窗外,通过胶皮管往室外吐烟。
那天,刘天明又站在窗前往下看,一下子就看到了那个冒着烟雾的胶皮管,气得哭笑不得。
刘天明要求人事科负责定期到各科室巡查,但巡查多次也没抓着违令者,“执法”明显打了折扣。
一天,刘天明发动了一次突击检查,还真有人撞到了枪口上,一位烟民在同办公室人员都不在的情况下偷偷吸了一支烟,还没来得及把烟屁股扔掉时被刘天明抓了个现行,罚款五百元钱。
那是“禁烟令”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处罚。
杀一儆百!处罚见到成效,烟民们收敛了很多。
一天,刘天明在路上碰见张科长,问:“老张,像你们这些老烟民对创建无烟单位有没有意见啊?”
张科长皮笑肉不笑地说:“刘局,这是对健康有利的事,我没意见。跟您说,我们几个老科长都把烟戒了。”
“是吗?你们这些环节干部带了个好头!”刘天明当场表扬了张科长。
周五晚上,一位老同学邀请刘天明参加聚会,刘天明看饭店离单位不远,决定步行前往。
拐过街角,走上人行道,发现前面有三个熟悉的身影,细端详,正是张科长、李科长和赵科长。
三个人都掐着烟卷,正边走边吞云吐雾。
赶上过街等红灯,张科长一回头正好看见刘天明,吓得赶紧把香烟缩在袖口里,结果袖口处立时烟雾缭绕,那场面尴尬极了!
几天后,在科长以上级别会议上,刘天明又谈起禁烟:“关于创建无烟单位这件事,我强调一点,这个文件长期有效,不能打折扣。至于你们能不能彻底戒烟我不管,我只要求单位无烟。明白了吗?”
刘天明特意把“单位无烟”四个字说得很重。
(选自《广西政协报》)
鞠志杰 报纸编辑。作品多次被《中国剪报》《晚报文萃》《青年博览》《意林》《青年文摘》《读者》《小说选刊》等报刊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