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沈通】听书⑦《新时代铁路发展面对面》第七篇章:法纪篇“遵纪守法扬正气”

文摘   2024-12-12 14:40   辽宁  

编者按

《新时代铁路发展面对面》一书,作为广大干部职工加强形势任务学习的辅导读本,共分为引领篇、关怀篇、成就篇、展望篇、举措篇、文化篇、法纪篇、道德篇、榜样篇、共享篇等十个篇章。此书,力求通过深刻透彻的思想、朴实无华的语言、简洁自然的文风、活泼新颖的形式,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牢记殷殷嘱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始终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铁路、热爱岗位。

从即日起,我们开辟《书香沈通》“听书”栏目,邀请我段5名职工分别诵读《新时代铁路发展面对面》10个篇章。今天的诵读人是沈阳通信车间马崇伦,与大家分享《新时代铁路发展面对面》第七篇章:法纪篇“遵纪守法扬正气”(节选)。

如何更加自觉地崇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靠法律,实现国家富强兴旺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

作为国家铁路、人民铁路,国铁企业始终坚持依法治企,把法治国铁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编制实施《法治国铁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正在加快完善、治理能力正在稳步提升。特别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广大职工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成为大家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至高无上的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我国现行的是“八二”宪法,最新一次修正是在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就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以根本法的形式给出了答案。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八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此后每年的这一天,全国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宪法日,是对宪法至高无上法律地位的郑重确认,也是重塑宪法权威,让宪法从“文本”走向“现实”、融入百姓生活的重要途径。作为新时代铁路人,更好地履行公民责任、维护合法权益,都需要我们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不可触犯的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就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刑法是刚性较强的规范,既为我们划定了行为底线,也发挥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作为铁路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铁路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大、重大事故的,因渎职造成严重危害运输安全的,也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无论何种违法犯罪,铁路职工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还将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触碰刑法,不仅会丢掉赖以生存的工作,还可能失去人身自由。

密不可分的民法典

如果说刑法是严厉的“父亲”,不容许我们犯错,那么民法就像慈祥的“母亲”,呵护我们的一生,保障每个人的权益。民法典的颁布实行,不仅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为国铁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了行为指引。作为新时代铁路人,学习掌握民法典,不仅能让我们生活更加幸福快乐,也可以指导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比如,民法典合同编第815条规定,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这些规定为遏制霸座、买短乘长等现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严字当头的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关乎社会大众权利福祉,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党中央、国务院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有效遏制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是铁路行业的“生命线”,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确保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万无一失,是铁路人的政治红线和职业底线。因此,只要我们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把遵章守纪、按标准作业贯穿于各类生产活动全过程,就一定能守牢红线底线,为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铁路现代化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治路护路的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是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而制定的法律。铁路法于199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并于2009年、2015年进行了两次修订。

铁路法是铁路行业的基本法,作为铁路职工,我们不仅要当铁路法的践行者,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还要当好铁路法的宣传员,经常深入铁路沿线学校、集镇、农村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引导沿线老百姓自觉遵守铁路法,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紧跟时代的网络安全法

有一首诗说:“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生产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千里之遥,却宛如咫尺之间;素昧平生,却可以深夜交心。网络让时空不再成为交流的阻碍,但也让我们每个人都变得“透明”。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喜好厌恶在网络上无所遁形,诈骗短信、垃圾邮件、钓鱼网站等一系列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一方面,关注网络环境,加强警惕意识,提升防范技能,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做的事;另一方面,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生活便利时,也一定要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点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如果有了法律法规而束之高阁,那它们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制定再多也无济于事。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法律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作为铁路人来说,守法既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包括遵守铁路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来说,就是把法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觉习惯,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运用法律允许的方式来实现个人诉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用法律、规章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人人都能遵法、守法、用法、护法,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权益将更有保障。

听书


音频:马崇伦

编辑:王   亮

监制:闫玉宝

审核:姜树海

沈阳通信段
这是展示沈阳通信段干部职工岗位风采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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