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标准是什么?

百科   2024-11-21 11:33   山东  
一、产地检疫概述

(一)产地检疫的概念

产地检疫的概念产地检疫是指对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官方兽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法定检疫对象进行认定和处理的行政许可行为。产地检疫是整个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防止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直接起到避免动物疫病传播的作用。产地检疫一般是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如到饲养场、饲养户进行就地检疫。实施产地检疫的人员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的官方兽医。

(二)产地检疫的特点

1)产地检疫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即事前审批。动物及动物产品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法律规范的法定条件。动物产地检疫既然属于行政许可行为,那么动物产地检疫的程序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即要有当事人首先申请动物检疫,然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检疫许可,并出具许可证书(检疫证明)。

2)具有强制性。动物产地检疫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对检疫不合格或不符合检疫条件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3)强调对禁止的解除。原动物检疫的定义是指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行政行为,强调的是六个法定(法定机构、法定检疫人员、法定标准、法定程序、法定处理、法定证书)。而现在动物检疫界定行政许可行为,强调的是符合条件即对禁止的解除。

4)实施检疫的机构和人员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其检疫行为须以法定的检疫对象为依据。

5)检疫行为必须在动物及动物产品原产地实施。产地检疫最本质的特征,就是要求在动物、动物产品的原产地,亦即到场到户实施检疫。
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的合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检疫合格标准: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临床检查健康。

如果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结果为合格。

2、检疫程序:

官方兽医会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

对于跨省调运的种猪、种用、乳用反刍动物和种禽或种蛋,还需查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检疫结果处理: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检疫不合格的,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这些标准和程序确保了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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