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驶入巴士和罗厘专用通道,42岁女子在兀兰关卡被辅警示意停车,要求她U转回到汽车通道时,竟先后拿出50令吉和50新元企图行贿,被判坐牢三周。
被告王熙萍(42岁)因在兀兰关卡企图贿赂辅警两次,11月15日被判坐牢三周。(曾美玲摄)
被告王熙萍(42岁,译音)面对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11月15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根据案情,被告时常开车到马来西亚柔佛州。7月17日,一名中国朋友来探访被告,他从未去过马来西亚。被告于是开车载着朋友,打算带他到柔佛游玩,顺便领取自己的体检报告。
当天早上约10时50分,被告在兀兰关卡通关后准备驶向新柔长堤时,一名被分派到关卡执勤的辅警,发现被告的车子行驶在巴士和罗厘专用车道上。
辅警示意被告停车。辅警在被告停车摇下车窗后,指示被告U转回汽车车道。
然而,被告却把手伸向手提包,从里头拿出一张50令吉(约15新元)的钞票,希望辅警让她继续行驶在巴士和罗厘专用车道上。辅警见状立刻拒绝,并要求被告出示护照。
谁知,被告在拿护照的当儿,又从手提包抽出一张50新元钞票,想连同护照一同交出,并央求辅警收下,称自己需要去医院。
辅警严词拒绝,在告知被告的行为错误后,上报此事。整个过程全被辅警的随身摄像机拍下。
被告在当天早上约11时30分在兀兰关卡被捕,过后保释在外。
被告企图行贿两次
控方指出,被告先是想以50令吉贿赂辅警,过后又拿出50新元钞票,两次企图行贿,建议法官判她坐牢三周至四周。
被告求情时说,案发时她感到着急,而且当下与丈夫之间出了一点问题,情绪受到影响,才会如此行事。她有四个孩子,年龄最小的还未满一岁,而丈夫目前不在新加坡,恳求法官轻判。
她也希望法官能让她延至11月18日开始服刑,以妥当安排孩子的事宜,获得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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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姚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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