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税收(十六)塑料制品企业环境与税收观察报告

旅行   2024-09-23 16:3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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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2024年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南省发现,部分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多发,其中益阳市部分塑料加工集聚区内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调查发现,益阳市沧水铺塑料加工集聚区内有14家塑料加工企业,其中5家无废气治理设施,另有7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工业废气大量直排……

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大量的塑料制品被使用后随意丢弃,由于塑料难以降解,会导致塑料垃圾在自然环境中长期积累,给自然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塑料污染的来源十分广泛,在塑料颗粒的制造、运输过程中可能会有泄露,成为塑料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塑料袋、农用地膜、一次性餐具、塑料瓶等,由于被随意丢弃且不易分解,对环境造成长期影响;家庭和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塑料垃圾,如果未经适当分类和回收,最终会被填埋和焚烧,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16年联合国环境大会通过了一项关于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的决议,这一决议为国际社会关注和解决塑料污染问题奠定了基础。中国在治理塑料污染方面一直在积极推进,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塑料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主要任务包括: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2024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塑料污染治理”,展现了中国在环保领域的决心和行动。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塑料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塑料制品企业开始重视绿色生产和循环利用,推动废旧塑料的资源化利用和回收技术的应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相关规定,对废塑料、废的塑料复合材料等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塑料制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鉴于此,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以下简称“绿色江南”)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网公示的2022-2023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名单进行整理,选取2022-2023年环保处罚超10万元的塑料制品企业作为本期报告重点观察对象,并同时观察上市塑料公司及关联企业环保处罚与税收优惠享受情况,了解环保处罚对税收优惠产生的影响,希望在税收的杠杆机制下撬动塑料制品企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化发展,合理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一、全国塑料制品企业发展现状

塑料制品行业是指以塑料树脂为主要原料,通过加工、成型等工艺制造各种塑料制品的产业。塑料制品行业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塑料包装制品、塑料建材、塑料家居用品等,塑料制品行业在现代工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产品广泛运用于生活、工业、农业等各个领域。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制品出口国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十年来(2014-2023年)我国塑料制品产量总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2023年塑料制品产量7488.5万吨,产量累计增长3.0%。其中2019年产量最高,达到8184.2万吨。产量排名前五的地区分别为广东(1450.69万吨)、浙江(1295.51万吨)、江苏(578.17万吨)、湖北(476.65万吨)、山东(468.38万吨)。塑料包装作为塑料制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塑料制品行业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发展速度较快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塑料包装通常占塑料总消费量的比例约为25%。这些被随意丢弃且难以自然降解的塑料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它们不仅占据了宝贵的填埋空间,还可能导致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塑料包装的使用,推广可降解和环保型替代品,对于减轻塑料污染问题至关重要。

1:2014-2023年全国塑料制品产量


2:2023年全国排名前五塑料制品产量省份


二、信息梳理与研究

绿色江南依托收录官方权威数据的环境数据公益平台——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建立的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通过观察2022-2023年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的928家塑料制品企业、20家A股上市股塑料公司及18家关联企业,了解环保处罚对企业税收优惠的影响。

绿色江南通过梳理发现:

1)26家塑料制品企业,2022-2023年疑似违规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即受到环保处罚的情况下依然享受税收优惠。2)结合上市公司企业年度报告,存在环境监管记录的20家A股上市塑料公司及关联企业,没有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且环境与财税信息披露较完善。


三、税务部门的反馈与分析

2024年5-7月,绿色江南陆续向疑似存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在省、市税务局进行致函,共涉及11个地区26家企业。截止本期报告发布,已收到10家企业的具体核实情况。通过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我们了解到1)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期间,未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告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情况,且税务部门未接到生态环境部门传递的行政处罚信息,易造成企业违规享受税收优惠;2)部分税务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且借助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可快速检索企业环境监管情况,提高了税务工作效率;3)因绿色江南的致函提示,多家企业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

3:绿色江南致函地区及企业数(单位:家)


3.1 3家企业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

安徽亚克力(合肥)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因在公司厂区内擅自倾倒危废被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罚款60万元。绿色江南通过检索安徽省税务局官网,了解到该企业享受2022年度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文件规定,企业疑似存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鉴于此,绿色江南向安徽省税务局进行致函。2024年6月21日,绿色江南收到安徽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电子信函回复:安徽亚克力(合肥)实业有限公司应缴回2021年5-10月所属期即征即退税款,共计189万元,主管税务机关已通知纳税人补缴税款。

安徽金腾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9月因污水处理站验收弄虚作假,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被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罚款20万元,该企业2023年9月所属期税款,已被追缴入库。

贵州盛东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因水污染被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罚款12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文件规定,该企业税款所属期2023年6月-2023年11月不应享受税收优惠。2024年6月21日,贵州省税务局回复绿色江南:该企业自受到环保处罚之后即按照政策规定停止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6个月,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相关规定,该企业需要缴纳因水污染超标排放导致的环保税。目前已督促在地税务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对接,获取企业违规排放水污染物相关信息,做好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追缴工作。

4:企业监管记录及税务部门核实情况


3.2 4家企业因环保处罚 影响税收优惠享受

界首市明恒塑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7月因大气污染被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罚款12万元,2021年7-12月税款所属期,税务部门停止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福建省力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岩市鑫和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福建省金怡丰工贸有限公司均在环保处罚当月起6个月,不享受资源综合综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5:企业监管记录及税务部门核实情况


3.3不影响税收优惠享受的情况

安徽瑞通塑业有限公司2021年7月因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被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罚款6.68万,因环保处罚金额未超过10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文件规定,不影响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利辛县隆鑫塑料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6月因未密闭生产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外排污染环境被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罚款3万元,该家企业于2022年8月属期开始享受即征即退,属于备案享受税收优惠的时间在环保处罚之后,所以也不影响税收优惠。

6:企业环境监管记录及税务部门核实情况


3.4 其他情况

2024年8月15日湖南永州蓝山县税务局致电绿色江南表示:已收到市局交办的信函,目前正在核实企业税收优惠享受情况。山东省税务局表示,已收到绿色江南信函并交由相关科室办理,核实完毕将给予回复。

7:企业监管记录及税务部门核实情况


除此之外,湖北、宁波、四川税务局因未主动告知绿色江南核实结果,绿色江南已致电,希望后期能给予我们正式回复。绿色江南对主动回复的税务部门表示感谢。


四、A股上市塑料公司及关联企业环保处罚与税收优惠享受情况

借助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我们发现,20家A股上市塑料公司及关联企业(含塑料制造且占比超50%)2020-2023年环境监管情况:1)14家A股上市公司涉及关联企业18家,2020-2021年罚款金额超1万元;2)7家A股上市公司涉及关联企业7家,2022-2023年罚款金额超10万元。

为进一步了解企业税收优惠享受情况,绿色江南通过巨潮资讯网查看上市公司(2021-2023)年度报告,发现受到环保处罚的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没有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充分说明,上市公司母公司及关联企业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确保合规性和透明度。同时,我们也观察到上市公司的环境与财税信息披露更加全面和完善,这有赖于监管机构持续推出新的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不仅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还能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8:A股上市塑料公司企业名单


9:A股上市塑料公司涉及监管记录关联企业


五、发现与建议

5.1 建立监督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为有效应对塑料废弃物带来的环境问题,可以设立专门针对塑料废弃物污染的公开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对塑料废弃物非法倾倒、填埋等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者,可以根据举报信息的价值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通过这种方式,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行动,提高公众对塑料污染问题的关注度,并促使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共同为减少塑料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而努力。

5.2 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关注自身环境表现

在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导致企业后期被追缴税收优惠的情况主要有以下2种:1)部分企业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时候,未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告知环保处罚情况;2)企业内部人员变动,导致经办人对前期受到的环保处罚不是很清楚。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关注企业环境表现,并与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沟通或查询蔚蓝地图数据库及时知悉企业环保处罚情况;针对有异议的环保处罚,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避免因环保处罚影响税收优惠享受。

5.3重视可持续发展,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

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可持续发展的产品和服务。塑料的生产和加工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这些能源的消耗不仅增加了生产成本,也加剧了全球能源危机。因此,除了加强对纸质、木质、金属等塑料替代品的研发和推广之外,还可以通过宣传、倡导等方式让公众逐步减少对塑料的依赖。例如:蔚蓝地图APP已推出多个“减塑打卡”活动,旨在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与参与热情。通过参与这些活动,用户不仅能够获得精美的奖品和荣誉证书,更能在实际行动中体验到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成就感,选择可降解、环保、可持续性和功能性的替代品,持续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蔚蓝地图减塑打卡活动

5.4 加强环境大数据应用

绿色江南在近几年开展绿色税收工作中与全国各地税务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机制,帮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5000多万元,协助多家税务部门入驻蔚蓝地图数据库,及时掌握申请税收减免政策企业的合规合法性,有力地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因此,绿色江南建议税务部门应加强环境大数据应用,利用蔚蓝地图数据库检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处罚情况;其次,税务局在官网公布退税名单的时候,加一项备注栏,即企业因xx环保处罚,税收优惠享受期限为xx月-xx月,这样更有利于公众参与监督。绿色江南前期通过与北京、江苏、辽宁等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也了解到,目前填报系统里没有可以添加其他内容的地方;最后,生态环境部门应深化与税务部门的信息协同与共享,确保数据的实时互通。对于环保处罚撤销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在官方公开平台上予以公示,以增强透明度和公众信任。


参考链接

1.https://mp.weixin.qq.com/s/vm8nUqxdnkc-8c4rS0aFdA

2.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0/202109/t20210916_945621.html

3.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30137724.html

4.https://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A01&zb=A02090X&sj=202404

5.https://www.ipe.org.cn/index.html

6.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特别鸣谢:蔚蓝地图对本期报告中企业环境数据信息的支持

:本报告版权仅为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所有,如需引用本报告内容,请注明出处。如需大幅引用请事先告知,并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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