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工具的“最后一公里”是城市居民出行采用公共交通出行的主要障碍,也是建设绿色城市、低碳城市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共享单车通过在地铁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等公共服务区提供服务,完成交通行业最后一块“拼图”,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产生协同效应。在全面铺开的同时如何规范管理,能否做到既促进发展又避免负面影响,是对城市管理者提出的一个严峻课题。
近日,重庆首例针对共享电单车的管理办法——《重庆高新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办法》(渝高新发〔2024〕22号)正式发布,我所侯东林律师、李彦君律师会同重庆交通大学为重庆市首部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办法的出台,提供了起草、可行性论证、提供专家意见等全程法律服务,为办法的及时颁布贡献力量。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重庆中心城区西部槽谷,东衔中梁山、西揽缙云山、南接长江、北拥嘉陵江,规划区域范围1198平方公里,涉及重庆高新区及沙坪坝、九龙坡、北碚、江津、璧山5个行政区针对其辖区范围内,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共享单车的投入、使用、管理等问题日渐突出。这个看似便捷、高效、低碳的体验,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无序化成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秩序和安全。
《重庆高新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共享电单车市场主体管理和约束用户用车行为。
在办法中对用户用车中的逆行、乱停、违反交通信号灯、非法占用、改装车辆,或者故意毁损车辆、停放设施,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等行为,进行明确。
对共享电单车企业,加强了共享电单车的投放、转运、维修等环节安全操作,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并根据主管部门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满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要求。
侯东林律师、李彦君律师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托,于2023年12月起草制定《重庆高新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办法》,历经近一年的起草、讨论、论证,最终正式发布,加强了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享单车的使用、运营和科学管理,促进了共享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便捷、灵活的出行方式,推动鼓励引导绿色低碳出行,保障了辖区内各城市交通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关律师
侯东林 律师
业务领域:公司商务、国有资产法律服务、建设工程纠纷诉讼
李彦君 合伙人
业务领域: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控、房地产开发、投融资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