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划(2023年修订)》,有21种情形属于实地未变化。也就是说,这些情形在卫片执法中,不属于违法违规用地。
实地未变化,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卫片图斑反映地形地貌发生变化,但监测时段内土地的实际用途未发生改变或者改变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图斑或地块。具体类型如下:(1)属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管理范围的图斑或地块,包括林草部门管理范围内,经审批的临时占用林地、草原以及林业、草原生产工程设施用地图斑或地块;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图斑或地块(河道管理范围内地类涉及耕地的,一般以国土三调结果认定为准;确属与三调数据有冲突的,应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相关处置证明材料)。(3)旅游项目用地图斑或地块。符合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旅游项目用地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图斑或地块。(4)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与农业简易棚(房)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即田间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含渠槽、渠堤、护堤林、小型泵站、涵闸和蓄水池);用于农业生产的简易棚(房)。(5)土地整理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含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开垦、旱地改水田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6)部批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已得到省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且不涉及非农建设的图斑或地块。(7)农村道路翻新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对于《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之前已经建设的农村道路,在不改变原有规模前提下的翻新(如铺设水泥、柏油地面等)形成的图斑或地块。(8)占用除农用地以外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形成的图斑或地块。(9)地上种植物调整图斑或地块。即因轮作、休耕、地膜覆盖(大棚)、改种灌木(乔木)等原因产生的图斑。(10)因农业结构调整产生的农用地内部用途调整的图斑或地块。(11)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变为农用地的图斑或地块。(12)边坡治理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即线性工程、隧道及其他项目为保证边坡及其环境的安全,对线性工程路面向上空延伸采用的支挡加固与防护措施,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等图斑或地块。不得将属于违法用地的线性工程、隧道及其他项目主体工程部分纳入边坡治理范围。(13)房屋拆迁(征收)形成的图斑或地块。仅因房屋拆迁等造成的非建设变化用地。(14)地下管网(廊)建设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即铺设于地下的油气、燃气、电线、光缆、排水等各类地下管网管廊,建成后可恢复原地类的用地。(15)边角地堆弃土形成的图斑或地块。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在项目用地范围外边角地上产生的零星堆弃土,可以在卫片图斑分割后,判定为实地未变化。(16)紧急用地图斑或地块。即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先行使用土地或通过工程措施正在恢复灾毁土地原貌的图斑或地块。(17)灾毁地图斑或地块。即灾害造成变化,暂时无法恢复原状的图斑或地块。(18)合法矿区范围内,开采区已经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治理恢复的部分、地表剥离物等非实质性建设形成的图斑或地块。(19)往年已形成且在土地卫片执法中被判定为违法用地的历史违法用地,且未发生新的违法行为的图斑或地块。(21)其他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依法依规无需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图斑或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