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0月
学习
是提高修养的必要前提
也是提升思想境界 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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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自学篇内容
1
形式任务宣讲
成都局集团公司
现代化铁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创新目标。到2025 年,集团公司现代化铁路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先进技术储备进一步提高,以信息化为主的新技术对运输安全和提效增收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川藏铁路技术攻关、智能高铁2.0成渝中线示范建设和CR450 科技创新工程阶段性成果在集团公司初步展现。
管理体系科学规范。集团公司“三位一体”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职责清晰,科信部归口管理、专业部门主推、科研所主抓作用发挥充分。科研投入、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平台建设、考核激励、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度科学规范,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组织体系协同高效。以科研所、信息所、国铁科创为科技创新技术支撑,什邡瑞邦、德阳轨道等非运输企业为成果转化商业运行主体,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创新成果运用主体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高效运转。揭榜挂帅、群众创新大赛、创新工作室、质量管理小组等创新平台协同发力。
成果质量显著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需求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应用型创新研究显著提升,成果转化运用率达到75%以上。先进技术储备进一步提高,新技术对运输安全和提效增收作用进一步增强。推广数字车辆建设经验,建成数字工务、数字站区,启动数字机务、数字供电、智慧物流建设,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建设任务。
1.优化高铁列车开行。实施复兴号品牌战略,形成以复兴号为引领,涵盖不同速度等级,长中短层次分明、大密度开行的高铁谱系化产品体系。发挥高铁比较优势,结合沿江高铁、渝昆高铁开通,巩固扩大运行距离300 至1500 公里的西安、武汉、昆明等方向优势动车组产品;结合盘兴高铁、成达万、成渝中线、渝昆高铁重庆至宜宾段开通,积极拓展300 公里以内中短途市场;结合沿江高铁开通,设计成渝地区至华东方向、珠海等地高速度等级动车产品,扩大1500 公里以上长距离市场。结合我局客运市场特征,做优大直通,弥补直通OD 空白;做强小直通,适应两省一市与外省社会经济客流变化;做大局管内市场,丰富两省一市范围内的管内跨线、环线产品;推动省内产品公交化,省会城市形成环线加射线公交化开行。适应中短途客流日益增长的变化趋势,积极培育成都东、重庆北、重庆西、贵阳北等路网性中转节点和两线并站的区线节点站,做好列车运行时刻的有序衔接,全面提升站车候乘环境和便捷换乘服务。根据不同速度等级,长中短车底交路、大密度开行的高铁动车组列车,动态优化调整动车组跨线乘务交路,不断提升动车组开行效率和司乘人员劳效,逐步形成一支能驾驶多种机型、跨区段值乘的动车司机尖兵队伍。以“复兴号”品牌为引领,强化“有力的移动装备保障是做好运输经营的前提和基础”的观念,持续做好各速度等级动车组日常精检细修工作,争取更多CR400AF-Z 智能复兴号配属增量,做大高品质移动装备资源基础。组织做好动车组高级修精准送修、贴限入修,确保最大程度释放动客车在客流高峰时期的有效供给能力,全力保障春暑运、小长假和黄金周等迫切时段的运用能力。〔客运部、运输部、机务部、车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普速列车开行。统筹调配普速车底资源,将普速列车运用于优势方向和时段,集中打造以成渝贵地区直达北京的Z字头列车为代表的精品普速列车;覆盖高铁无法直达的成昆线、达成线、巴达线、内六线等区域。优化高普平行通道列车开行结构,调整经由、增加县城站停点、在时间和空间上更好的统筹高铁和普速的运力。结合十陵南站的开通,优化成都地区普速列车产品布局,优化开行覆盖高铁无法直达的成昆线、达成线、巴达线、内六线等区域列车,扩大开行成昆等线周末、节假日普铁夕发朝至列车并改造硬座车辆增加软硬卧席供给比例,发挥好普客产品的功能优势,巩固普速客运市场份额。以集动为普速列车标杆,积极协调国铁集团增加集动配属,优化集动整备、人员组织和交路套跑安排,做实做细时速160 公里达成线、成昆线等线路运营方案,扩大集动开行范围至巴南高铁、川青铁路,形成以集动为龙头的普速产品。优化乡村振兴列车叙永北—麻尾、麻尾—纳雍、贵阳~纳雍列车开行,提升开行质量。〔客运部、运输部、机务部、车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开发旅游服务市场。运用铁路优势资源,进一步丰富旅游体系化产品,推广“火花营地”运营模式,打造餐饮、酒店、休闲等铁路特色的网红打卡地,矩阵化打造精品旅游列车,大力发展旅游服务市场。利用竞价政策,围绕国铁集团主导新疆、东北方向旅游列车的竞价工作,拓展旅游市场。丰富旅游列车产品,融入国家旅游发展规划,因地制宜设计开发具有铁路特色的休闲游、红色游、研学游等旅游产品以及个性化定制旅游列车,推动“铁路+旅游”提质升级。开发以改造旅游列车“熊猫专列”系列产品为体系的个性化产品,以自身及串联沿线网红打卡地为特色的高品质产品。同时结合游客始发地和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情况,采用“快进慢游”的方式,实现游客采用高铁等方式“快速”到达,换乘旅游列车“悠闲”出游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旅游列车开行能力的问题,提升旅游列车开行效率。〔客运部、运输部、机务部、车辆部、经开部、财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推动市域(郊)铁路旅客运输。利用成灌、成雅、成都枢纽环线、贵阳西南环线等既有市域铁路及成绵乐、成贵、成宜等干线铁路富裕能力开行公交化列车。鼓励地方政府新建线路和枢纽场站,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对能力富余的成渝铁路重庆至江津段等既有铁路通过适当技术改造开行城际和市域(郊)列车,进一步推广公交化项目。对标沿线站点客流特点,采用灵活的开行组织方式,加强市政交通与铁路车站的互动衔接,研究实施快进快出乘降组织方式,提高车站通行效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对应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运营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推动政府在列车开行方面的路地合作,特别是加大新线初期运营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市域(郊)铁路持续发展。全面联合地方政府开展铁路设计、补强、建设、购车、开行等各项业务及工作推进。〔客运部、运输部、计统部、财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开好公益性“慢火车”。持续推进“彝乡情”等公益性“慢火车”服务品牌打造,为凉山彝族自治州等少数民族同胞送温暖送健康,助力沿线群众赶集、通勤、通学、就医、旅游、购物、游学、商务等出行。从运行时刻、停站、站车服务等方向提高“乡村振兴”列车开行质量,逐步形成“乡村振兴+”服务品牌。持续完善“一车一流程、一站一方案”,优化站车作业指导书,持续提升公益性“慢火车”“健康列车”开行质量。根据群众出行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列车编组,打造“客货兼顾型”“医疗帮扶型”客车车底,精选质量稳定的客运机车及车辆担当公益性“慢火车”,按需改造车内设施或车底更换,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落实有需求就调整,有要求就满足,提升旅客满意度。强化公益性“慢火车”值乘人员素质,确保公益性“慢火车”担当服务质量。〔客运部、运输部、机务部、车辆部、社保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客运多式联运产品开发。发挥铁路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各自比较优势,推进与其他交通方式的信息共享与服务畅通,做好便利换乘优化,积极对接其他交通方式的班次时刻,科学安排旅客列车开行。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成都东、重庆北、贵阳北等客运综合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天府、重庆东、成都站等客运枢纽建设。推进站城融合发展,实现旅客“一站购票”。推进“无轨站”建设,遵循合作共赢的理念与公路、航空等交通部门共同开拓潜在客运市场。〔客运部、运输部、建设部、计统部、财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市场化智能化开车机制。持续优化“一日一图”开车组织模式,最大限度实现运力投放与客流需求相匹配。推进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业财融合客运经营模式,构建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相融合的数据仓库底座,通过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信息技术手段,精准掌控列车开行成本、营业收入和盈亏平衡,开好客车,用好运行线,充分利用运输能力,争取企业效益最大化。试点开发客运计划编制与执行系统,实现运能调整文电命令格式化编制、方案调整结构化存储、部门协作信息化对接等功能,提升旅客列车日常方案编制效率,逐步推广使用。继续推进大数据系统的建设,开发停站评价等重点经营辅助系统功能,智能化推导最优开行方案,纳入“一日一图”组织实施。错峰调整机车、动集整备检修周期,常态化落实动客车错峰检修措施,保持检修与用车需求同频,满足运力调配,适应客流周期性变化。〔客运部、运输部、机务部、车辆部、财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优化票额运用策略。牢固树立“用数据说话、让数据说话”的理念,充分发挥信息化、数字化工具对运输生产的辅助作用,实现智能高效精准的客票预分。构建列车客流需求分配模型,统筹制定优化票额运用策略,实现票额运用的精细化、差异化、智能化管理。同时建立协同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三级营销体系中站段单位作用,对大型赛事、文娱活动等突发大客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有效调节始发站与沿途站、长途与短途的客流分布。针对节假日爆发客流增长产生的客票候需求,完善及时响应运能补强机制,最大限度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客运部负责〕
2
重要会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强作总结讲话
3
读原著 学原文 悟原理
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
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摘要)
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
4
法律法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摘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第六条 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七条 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作业程序,保障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第五十七条 铁路机车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参加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专业技术岗位和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十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使用的运输工具、装载加固设备以及其他专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六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施设备的检查防护制度,加强对铁路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确保铁路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铁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管理铁路设施设备。
第六十一条 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六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六十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
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旅客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并加强对旅客身份信息的保护。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
第六十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从事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有权拒绝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六十六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
第六十七条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
(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
第六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
(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
(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第六十九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以及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危险货物发生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七十条 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工作人员和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应当掌握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
第七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防止危险货物泄漏、爆炸。
第七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包装、装载、押运特殊药品,防止特殊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劫或者发生丢失。
第七十三条 铁路管理信息系统及其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 禁止使用无线电台(站)以及其他仪器、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受到干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并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排除干扰。
第七十五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法保障铁路运输所需电力的持续供应,并保证供电质量。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应急自备电源。
遇有特殊情况影响铁路电力供应的,电力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第七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四)击打列车;
(五)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六)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七)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八)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
(九)擅自开启、关闭列车的货车阀、盖或者破坏施封状态;
(十)擅自开启列车中的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阀、盖或者施封状态;
(十一)擅自松动、拆解、移动列车中的货物装载加固材料、装置和设备;
(十二)钻车、扒车、跳车;
(十三)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十四)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十五)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十六)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编辑:王堃
审核:王凌颖、李琳
签发:田小川
发布:成都客运段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