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下称《暂行规定》)已于2023年8月1日印发,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引导有关各方增进理解认识、更好推动《暂行规定》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司将举办《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专题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此次培训视频播放时间段: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8:00。培训视频时长约100分钟。
二、培训对象
培训面向各类企业财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等实务人员,以及从事会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将针对《暂行规定》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进行讲解培训,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及《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运用指导,提升执行效果。
培训采用网络播放的方式,培训人员通过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网络链接进入免费观看培训(进入方式如下)。
观看方式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手机端二维码:
电脑端网址:https://szpg.e-nai.cn
2.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手机端二维码:
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手机端二维码:
电脑端网址:https://flefh.h5.xeknow.com/sl/3m5W4X
咨询电话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010-64505252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021-69768000-68071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0592-2578336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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