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头男尸”案命,来自枕边的罪恶!

文化   2024-08-10 18:02   四川  
1982年11月13日中午,安徽省蒙城县辛集镇邵庄村的几位农民,到麦地里去锄草。
当锄到靠近东西便道的那块地时,一位女工忽然发现土里露出一截衣袖。
“你们快来看啊,谁把衣服埋在这里了?”
女工小心翼翼地用锄头拉扯着衣袖,可渐渐感到不对劲,就见一截手臂露了出来。
“哎呀我的妈呀——”女工一下跌在地上。
几位大胆的村民过来,用锄头把浮土锄去,就见是一具无头尸体!
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的侦查员立即赶去。
现场位于辛集镇邵庄村境内大寨路西边通往王寨、辛集的东西便道南侧的麦地里,经法医勘查显示:尸体为男性,上身穿黑布面便衣小袄,上有墨绿色尼龙粘丝拉链,里面穿半旧的青年装和蚌埠产的95厘米白色高领春秋衫各一件,下身是机制蓝色劳动布裤子,腰上系着棕红色人造革皮带。
尸体所在位置就是第一作案现场,凶犯应该是身强力壮的人,在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身高约1.65米。
尸体周边有7节新鲜断裂的木棍,经拼接后发现,是两个抓钩似的木棍,可能就是作案凶器。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尸体的头在哪里呢?警方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周边找寻了许久,都没找到头颅。
按照犯罪心理学来分析,既然这里是第一现场,尸体埋在这,头颅却被罪犯携带去另一个地方,显然是为了迷惑警方,让这个案子成为一件“无头谜案”。
但携带头颅去另一个地方,容易暴露,罪犯作案后又急于逃走,很可能会留下线索。
专案组当即决定:
第一,继续加大搜索力度,重点对案发现场遗留的脚印、血迹展开排查。
第二,发布《协查通报》,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重点摸排周边村庄有没有失踪的人口。
邵庄村麦地发现“无头尸”的事,很快像风一样传遍辛集镇的大街小巷。可几天时间过去,还是没得到有用的线索。
就在侦查员们紧锣密鼓地寻找死者头颅时,一起惊恐事件忽然传开:
一天凌晨,村民马歪子拉着一排车草绳到镇上去卖,由于路远,又是步行,马歪子每次赶集卖草绳都是凌晨起床,到镇上时天也就麻麻亮了。
这次与往常一样,马歪子拉着草绳上路了,当他走到靠近镇子的一处菜园时,借着朦朦胧胧的月光,忽然看到前面一个人在走。
这时天还一片黑,除了他的脚步声外,四周一派寂静。按理说有行人作伴,马歪子应该感到庆幸,可他越看前面那个人,越觉得不对劲:就见那人没有头,手里提着一个东西,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去。
马歪子忽然想到邵庄村的那件“无头案”,听说警察寻找多日还是没有找到死者头颅,不由吓得毛骨悚然。
会不会是……马歪子就觉心里怦怦乱跳,一下跌坐在路上。
再朝前面看时,那个“无头人”已经消失。等村路上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马歪子才缓过劲来。
一个“无头人”提着“人头”在走?这怎么可能?
侦查员找到马歪子,马歪子坚称他没有看错。
马歪子说得有板有眼,侦查员决定:亲自试探一下!
那天凌晨,化装成便衣的几名侦查员骑着自行车,像去赶集一样,悄无声息地出发了。
当行驶到马歪子说的那个地点时,侦查员们放慢脚步。事实证明马歪子没有说谎,果然前面那条岔路上,有一个人影在慢慢晃动。
借着月亮的光芒,那人影一歪一歪的,树影摇晃,他手里的确提着一个什么东西,朝树丛里走去。
侦查员们决定立即跟上去,看看那究竟是个什么人!
“不许动,我们是警察!”当接近那个人时,侦查员们立即拔出手枪喊道。
就见那人吓得一哆嗦,手里的尿罐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事情终于弄明白了:原来是居住在菜园里的一位老农,腿脚有残疾,他每天凌晨起来,提着尿罐到菜地里去施肥。月光透过树枝照在他身上,一明一暗,因此从远处看就像没头一样!
谜底揭开了,但对案子的侦办没有推动……
经法医检验:死者的胃内高度空虚。他的皮肤很粗糙,手掌有老茧,指甲内有污垢,衣服破旧。从这几点来看,死者大约40岁,居住在农村,以从事农业劳动为主,被害时间大约是10日下半夜或11日凌晨。
侦查员了解到:11月10日夜晚,距离现场北部约2公里处的3个村庄有5户村民家中被盗,丢失了木箱2只,现金230元,衣物50多件,抓钩一把。
木箱后来在村子外面被发现,抓钩被盗走,成了作案凶器。由此表明,死者可能生前参加过偷盗活动,与凶犯同属于一个盗窃团伙。至于被害的原因,可能是分赃不均。
与此同时,在案发现场的侦查员也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场50米处,发现了一个芝麻粒大小的星芒状血点。随后是两点,3点。开始间距为10米,再向南为20米、30米,最后是80米才出现一滴。
侦查员们按照这些血迹,一直追踪到距离现场7华里的吕望镇境内一条东西向水沟的小桥附近。
血点在这里不见了,却在小桥西边北岸42米处,发现有一只与现场脚印相同的脚印。
警方立即在附近展开搜索,重点对宽约3米的小河沟展开打捞,成功打捞出一个绿色塑料袋,用白色尼龙绳捆扎着,剪开口袋,从里面倒出一颗头颅!
法医鉴定:与现场属于同一具尸体!
至此,罪犯作案的基本路径已经清晰。
但是,死者究竟是谁呢?
那时候没有现今这么先进的各种识别系统,主要还是靠走访调查。
11月18日,一位群众反映,辛集镇一个人手脚不干净,案发后第二天就外出,很可能有作案嫌疑。
刑侦人员找到他家时,那人已经回来了,声道:“11月14日是我岳父生日,我到岳父家走亲戚去了。”
“邵庄村的案子你听说过吗?”
“听说过。你们是怀疑我吗?我可以保证,我没有那个胆量。这些天我一直在家干农活,你们可以调查。”
调查显示,男子没有说谎,他的作案嫌疑被排除。
11月20日,辛集镇上一位女青年反映,10日,他在集上卖馒头,看到一个年龄约40岁的男人,头戴黄帽子,身穿黑棉袄,骑着一辆自行车,口称要到邵庄村附近要小鸡子钱,这个人与无名尸的衣着很像。
当找到这个卖小鸡人的家时,他正好在家。此人平时以务农为生,农闲时走街串巷卖小鸡,那天他到邵庄村要小鸡钱,收了几家账后就回来了。他在邵庄村没有朋友,也没有与人闹纠纷。
线索再次中断。
十几天过去了,案情还是毫无头绪。
专案组长认为:案件调查十几天没有进展,说明一个问题,受害者并非本地人,各个村子没有汇报上来失踪人口。这就必须让侦查的范围再次扩大,《协查通报》要发到周边县市去。
11月28日下午,从太和县李老家村来了4个人,他们说看到街上张贴的通报,死者可能是本村居民李兴忠!
侦查员拿出衣服让他们辨认,其中一个小伙子看到后,立即就哭了,说这就是他父亲的衣服。他父亲38岁,11月10日外出做生意,至今没有回来。他们在家里听说这边发生了命案,所以专程赶来找人。
破案人员连夜赶往太和县李老家村进行调查,通过村干部了解到:李兴忠的妻子龚景真最近和利辛县的张从文往来密切。丈夫李兴忠外出后,龚景真在家里坐立不安,当天就叫儿子到利辛县去寻找,后来又发电报,要李兴忠在外地的父亲赶紧回来。
侦查员奇怪地道:“李兴忠外出做生意,龚景真知道,为何这么着急地要她儿子去找?还要他父亲回来?”
村干部说:“这个不太清楚,总而言之,龚景真与张从文的关系不太正常。当然,这只是我们的猜测。”
事出反常必有妖,看样子,龚景真好像提前知道李兴忠要出事似的,才这么着急地做出安排!
专案组决定,从正面接触龚景真!
侦查员来到龚景真的家,向他说明来意,并出示死者的照片让她辨认。
龚景真看到照片后,立即躺在床上哭起来。
侦查员敏锐地发现:她在装哭,没有眼泪!
侦查员问:“你丈夫上哪里去了?”
龚景真回答:“我不知道。”
“他出门做生意没告诉你吗?”
“告诉我了,但没告诉我去哪里?”
“他是跟谁一块去的?做什么生意?”
“我不知道。”随即又干嚎起来。
龚景真的儿子说,家里来过一位张叔叔,曾说与父亲做生意。
作为妻子的龚景真为何故意遗漏这个情况?从她的种种反常举动,专案组认为她有重大嫌疑。
龚景真被带到蒙城县公安局候审,一开始,龚景真拒不交代李兴忠与谁去做生意,经侦查员多次向她阐明政策,龚景真终于说了实话:李兴忠外出是与利辛县的张从文、张从胜兄弟约好的,11月10日到利辛县百货大楼和张从文接头。至于做什么生意,张从文没有说,她也不知道。
这是一条重要线索,李兴忠和张从文一起外出,那张从文就有杀害李兴忠的重大嫌疑。
1982年12月2日上午,侦查人员驱车前往利辛县。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决定以县计划生育检查组的名义,深入到张家,从而查明张从文的下落。
谁知道,等侦查员们赶到张从文家,却得知张从文已经乘坐7点30分的轮船到蚌埠去了,张从文的妻子说:“我丈夫说到蚌埠后,再乘坐火车,到西北兰州一带做生意。”
调查发现,张从文诡计多端、油嘴滑舌,他一旦到了蚌埠,再缉捕就难了。
侦查员随即请示,立即追捕犯罪嫌疑人张从文!这已经是下午3点,轮船到达蚌埠的时间是下午5点,侦查员们只有2个小时的时间。
情况十分紧急,为了不耽误时机,专案组立即与蚌埠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请求支援,随即,水上公安分局对从利辛县开往蚌埠的轮船实行限速。
此时,张从文正在做着黄粱美梦!
由于从小不学好,张从文养成了偷鸡摸狗的习惯,在村里游手好闲,无人敢管。1982年初,他去太和县一带买牛,通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了李兴忠。凭着他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以及花钱如流水的气派,很快就博得李兴忠夫妇的好感。尤其是李兴忠的妻子龚景真,见异思迁,两人渐渐好上了。
坐在轮船上的张从文打着如意算盘:李兴忠已经被他“神不知鬼不觉”地引出来害死,我本人在利辛县,李兴忠的家在太和县,作案的地点在蒙城县,地跨三个县,相隔几百里远。尸体又没有头,就算公安人员再有能耐,也破不了这个案子。这一次他从利辛县出来,跟妻子说要到兰州去,实际上他是去锦州,一个在西北,一个在东北,别说公安人员怀疑不到我,就算找到我头上,也摸不着我的人!在外面混个一年半载,等风声一过,再悄悄地回家,想个什么办法与原配妻子离婚,就可以与龚景真做长久的夫妻!
张从文想着,不由为这个黄粱梦笑了起来。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张从文显然低估了警方的侦查能力。随着一声汽笛响,张从文从迷梦里惊醒,已经过了5点,轮船还没有到站,他不禁抱怨轮船为何开得这么慢。
5点40分,轮船终于驶进码头,张从文带着自己的东西刚走到检票口,就被抓获!
张从文归案后,经过4次审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最终交代了谋害李兴忠的犯罪行为。
张从文说所有作案过程都是他一人干的,他作案时穿的是蓝帮网球鞋,而现场还有另一种不同花纹的鞋印,这个鞋印又是谁的?
11月初,张从文和他二哥张从胜一起到过李兴忠家,这个情况他为何不说?
当再次提审时,张丛文道:“我彻底交代完了,没啥可说的了,该怎么处理你们就怎么处理吧!”
面对犯罪分子的狡猾,侦查员突然发问:“11月初,你和张从胜到李兴忠家干啥去了?”
张从文一听这话,顿时愣住。
他知道隐瞒不过,只得交代了伙同二哥张从胜于11月10日深夜杀害李兴忠的犯罪事实。
1982年初,张从文多次到李兴忠的住地买牛,一来二去双方认识,往来不断,关系逐渐密切。
这年的7月,张从文与李兴忠的妻子龚景真好上了,为了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二人多次预谋杀害李兴忠。
张从文回家后,把与龚景真相好,并准备害李兴忠的事向其二哥张从胜说了,要求张从胜从中协助。
张从胜开始不肯,认为这是犯法的事,没有好下场。但张从文多次威胁他,张从胜只得答应。
11月初,张从文和张从胜来到李兴忠家,邀请李兴忠到外地做生意,准备在外地作案。
李兴忠不知是阴谋,于11月10日骑自行车前往约定地点。
这天,张从文暗暗准备了绳索、化肥袋等作案工具。他先是与李兴忠见了面,然后又去找张从胜,三人一同前往“做生意”的地点。
路上,张从文偷偷摸摸的本性不改,他偷来铁锹,把铁锹头扔掉,只留下棍棒。来到大兴集时,天色已经晚了,三个人睡在路边草堆旁,张从文和张从胜准备在这里作案,但由于路上仍有行人,只得作罢。
11月10日深夜,三人骑自行车行至辛集境内,张从文又进行偷盗。得手后,张从文和张从胜各自手持棍棒,按照约定的暗号打李兴忠,由于用力太大,两人的棍棒都被打折。
杀人后,二人掩埋了李兴忠的尸体,又将死者头颅装入袋子,放在自行车上,行至一条东西水沟,抓住袋口抛入水中。由于没有沉底,张从胜又将袋子捞起,装入石块等物。等袋子沉入水底后,张从文和张从胜逃离了现场。
张从文和张从胜犯了重罪,最终被判处死刑,龚景真也因曾参与谋划杀夫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所有恶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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