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讨论:宿迁一电瓶车店火灾亡6人,与“2.23”南京大火有何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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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22:40
上海
宿迁一电瓶车店火灾亡6人
与“2.23”南京大火有何相似之处?
作者:北美红杉
读者:8月23日10时05分,宿迁市一经营电瓶车的沿街商铺发生火灾,一家6口全部烧死,实在令人痛心。博主:这是今年以来死亡人数第二多的电瓶车火灾,上一次是南京“2.23”某高层住宅火灾,造成15死亡,44人受伤,也是电瓶车火灾。读者:电瓶车火灾危害真大,动辄造成群死群伤,这两起电瓶车火灾有什么相似点吗?博主:抛开宣传教育、逃生自救这些常规因素不谈,这两起火灾造成群死群伤主要存在两大相似因素:1、电瓶车集中停放;2、存在内部烟火蔓延通道。博主:南京大火起火点为地面架空层集中停放的大量电瓶车,全部烧毁;这次宿迁大火起火点为一楼停放待售的大量电瓶车,此次火灾也全部烧毁。电瓶车本身具有起火风险,现在全社会都基本了解。再有一点就是电瓶车车身材料为易燃塑料,当大量电瓶车集中停放时增加了火灾荷载,其中一辆电瓶车起火后迅速蔓延相邻电瓶车,由于火灾荷载大,燃烧热值高、持续时间长、有毒烟气浓密,火灾造成的危害更大。读者:确实两起火灾都有集中停放的电瓶车。内部烟火蔓延通道是怎么回事?博主:南京高层住宅大火为何会从底层蔓延到多个楼层形成立体燃烧,与这幢高层住宅的结构有关,请看标准层示意图。由于采光井上下贯通,底部的烟火通过采光井迅速蔓延至各个楼层,这是造成火势蔓延人员伤亡的根本原因。宿迁火灾虽然仅为两层,但从公开报道和内部图片看,烟火主要通过联通一二层的内部楼梯蔓延至二层,大量有毒烟气进入二层卧室导致人员死亡。读者:这两起大火导致人员伤亡的因素确有相似之处,如何从中吸取教训呢?博主:两起大火虽然都属电瓶车火灾,但吸取教训的防范重点并不在电瓶车上,而在封堵建筑内部烟火蔓延通道上。比如说高层建筑绝不允许出现内部上下贯通的井道,严格控制半开口天井。对内天井这一块国家防火标准规定较模糊,目前上海的住宅地标第7.6.5条明确中高层、高层不应设置全封闭内天井。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指南第2.3.17和第2.3.18对内天井做了明确规定,并建议每层做挑板。个人认为防火挑板可以有效阻止火势竖向蔓延应作为强制性条款。对于类似宿迁火灾的住人沿街商铺,属于合用场所,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住人部分与其他部分要实行“硬隔离”,在上下贯通的楼梯间用实体墙和门做个分隔,这个门不用防火门用普通钢质门也行,门上装个闭门器,这样可以阻隔一段时间的烟气蔓延,延长等待救援的时间。博主:防火工作要讲专业性又要讲社会化,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尽量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用最小的代价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才是能力水平的体现。要不然,干脆把可燃物都搬走空荡荡的肯定不会有火灾风险,但肯定不现实。如果住宅架空层不让停电瓶车那电瓶车停哪里呢?很多住宅小区并没有多余空地可以建集中停放点,破坏了小区绿化业主委员会也有意见。但如果高层建筑的竖向管道彻底排查一遍,动用物业维修资金封堵竖向管道和内天井,对半敞开的内天井做防火挑板,群众肯定不会反对还会拥护,工作好开展,防火的目的也达到了。对于宿迁火灾,销售电瓶车的商铺肯定要停放电瓶车,不可能不让摆放。电瓶车网点火灾危害大,二楼确实要禁止住人,这个应当形成一个规定。对于其他的沿街商铺住人,强行驱离收效甚微,有的地方为了逃避检查锁了门反而造成火灾疏散困难。老百姓有大别墅住也不会愿意住在商铺里,有时候也是没有办法。对这种情况,个人的经验是要跟业主谈,让其选择整改措施,要么搬离,要么控制住人数且做“硬隔离”,把敞开楼梯做成封闭,同时安装钢质门,既可以防盗又可以防火防烟,改造投入小安全收益高,在当前的国情下相比强行驱离可能更为合适。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