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1.关于“三医”统筹改革政策表述的3个变化。
一是从“三医”联动到“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二十大报告表述为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二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顺序做了调整。二十大报告表述为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表述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医疗和医保顺序做了微调,医疗再一次排到了医保之前,体现了医疗在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了卫生健康部门在“三医”统筹改革中的牵引牵头作用。
三是在管理体制上,二十大之后,中央政府层面已经由1名副总理同时分管医疗、医保、医药3个部门,改变了之前分别由几位副总理分管的格局。在省一级将会推行由1名省领导统管3个部门的做法。
2.关于分级诊疗改革政策表述的变化: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实行分级诊疗——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分级诊疗制度是对现有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就医理念、就医秩序的深刻调整,是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福建调研时要求“看大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的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实行分级诊疗,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都要求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十年来,从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到下决心实行分级诊疗,再到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里面说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在推行分级诊疗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践探索,也取得了丰富经验,对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了清晰的把握,明确了改革思路并找到了政策举措。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在接受新华社记者访谈时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目标,下一步将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四个延伸”,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一是围绕“大病不出省”,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向省域内人口较多城市延伸;二是围绕“一般病在市县解决”,进一步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延伸;三是围绕“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进一步推动上级医疗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四是围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中遇到的转诊、检查检验等问题,进一步推动一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相互延伸。
3.关于公共卫生改革政策表述的2大变化。
一是不断丰富坚持预防为主的政策内涵。首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促进社会共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重大慢性病预防和早期干预,进一步控制居民健康主要影响因素,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其次,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促进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形成医防1+1>2的效果。
二是公共卫生体系内涵更加明确并进一步丰富。总结十年来特别是三年疫情防控的经验和有效做法,着眼于补短板强弱项,以制度建设转化成熟做法,对公共卫生体系来一次重塑。首先,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工作,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新发突发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并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其次,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疫情防治体系,健全和优化平战结合、跨部门跨区域、上下联动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传播。第三,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
4.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表述的2大变化。
一是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到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按照“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首先,划定医院和政府的职能边界。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和医疗质量监管,减少对医院内部事务的干预和管理。其次,建立健全医院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资产管理、人才培养、科研管理等制度。第三,加强对公立医院绩效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人员职业发展等挂钩。
二是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加快健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首先,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加强经济运行管理,防范和有序分类化解运行风险。其次,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优化薪酬结构,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固定收入占比,加快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技术劳动价值的薪酬体系。第三,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这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唯一提及编制的地方,体现了对公立医院改革公益性属性的坚守。
5.关于中医药改革政策表述的变化: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要在传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
一是传承。坚持古为今用,加强中医古籍、传统知识和诊疗技术的保护、抢救、整理,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推动实施“新时代神农尝百草”工程,丰富中医药治疗手段,开发更多道地药材资源,做好中医药传承工作。
二是创新。坚持守正创新,就是要在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守住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正。要坚持整体观、系统论、辨证论治等中医药原创思维,借用现代科技为辅助手段和技术工具,重视环境、社会、心理对人的健康影响,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推动中医药创新。
三是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