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穷,穷得叮当响,出生在六十年代,打小就没饭吃。经常吃红薯,吃野菜,吃杂粮,而且饥不果腹,吃了上顿没下顿。梦想这辈子能吃上饱饭,便死而无憾了。
为了活命,为了养家糊口,父母起得早,凌晨三四点就出了门。早出晚归,竭尽全力弄吃的。因此就没功夫管我了,只能在晚上冗余点食物用来次日做早餐。
留得最多的是红薯与现饭,红薯用铁框在火上炕着,有时切片,有时焖煨,味道很好。红薯片干干的,塞书包里,这东西很有嚼劲,想吃时就拿一片放嘴里慢慢嚼,嚼得口舌生香,能把人家的眼珠子甜出来。现饭糊糊的,冬天还好,不变质。夏天就有点馊了,事先得用水冰着,早上用鼻子闻一闻,馊味浓就饿着肚子去上学。馊饭糜糜烂烂的,口感滑滑的,吃了会拉肚子。馊味不浓就放水煮一煮,把水煮干再炒,这样既可以杀毒,又不沾锅。味道不好,就多放点盐。盐,家家户户有,用完了可以去借。油是没得放的,一年四季也难得吃上一回。那时候,地主都没得油放,只能用块肥肉往嘴唇上抹一抹,抹得嘴唇发光,看上去像吃了香的喝了辣的。
馊现饭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但总比空着肚子挨饿好。饮鸩止渴,便是这个道理。
吃是可以产生记忆的,还会写进基因。像DⅤD刻进骨子里。从小养成的习惯,长大后想改也改不了。譬如油淋茄子,水煮豆角,红烧臭鱼与炒现饭都会成为人生的最爱。
忙于生计,没时间炒现饭,却爱上了蛋炒饭。蛋炒饭便宜,简单而不费事。刚开始二块钱一份,后来涨到了四块与八块,个个小店都有,有些地方还有专卖店,生意挺红火,满满的一碗,都配有一碗汤,可以吃饱,而且很合算。
休息日想睡个懒觉,懒得买菜做饭,便下楼吃个蛋炒饭。楼下有几家小店,味道一般,吃几回就腻了。只好舍近求远,朝阳路口有家小店蛋炒饭炒得好,随到随炒,五六个伙计都忙不过来,得先排队买票,买完票还得坐等片刻。这饭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只是味道重点,那锅猪血汤也脏乎乎的,上面漂着一层黑黑的污垢,得拨开来才能舀到下面的汤。
听说这家店不卫生,用过的碗筷都不洗,只用抹布抹抹,抹布上的油水还拧出来用,顾客剩下的饭也用来回锅再卖。
听了毛骨悚然,这饭也就不敢吃了。奇怪的是蛋炒饭后来竟然没得买了,想吃也吃不到了。也许是不挣钱,也许是没人吃了吧。
一日,我去看望朋友,一路堵车,错过了吃饭时间。进门时,朋友一脸惊喜地问我:还没吃饭吧?我不好意思地朝她点了点头。她问我吃蛋炒饭啵?家里没菜了,她只能炒个蛋炒饭给我吃。
我说好,有吃就行。她就操锅炒饭。这饭炒得很有特色,胜过了平生吃过的蛋炒饭。我大夸好吃好吃,这是此生最幸福的午餐。
她望着我笑,笑得很有内涵。她说,别看我人傻傻乎乎的,情话说出来挺有水平。平时寡言少语只是不想说而已。
我是实话实说,没有她讲的那层意思。应是饥不择食,很长时间没吃蛋炒饭了吧。就同《芋老人传》所书的那样。也许再吃一次,就吃不出那个味了。
我没有向她挑明,挑明是不厚道的,也是非常残酷的。就让它像芋头的味道一样永远记在心里,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