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
国家要求用人单位
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监督
什么样的企业
需要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类型有哪些?
如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处理......
有关申报的问题
今天一起解答
员工的职业健康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71条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目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下称《目录》)共有六大类459种。
工作场所存在《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开料、切割、电焊、印刷、喷漆、清洗、冲压等产生粉尘、噪声或化学危害岗位的用人单位,包括电子厂、汽车维修厂、加油站、家具厂、印刷厂、石材厂、混凝土搅拌站、船舶维修制造厂等。不论单位类型,也不论规模大小,都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纯办公类型、零售贸易类别等不存在或不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则无需进行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可分为初次申报、变更申报或年度更新三种。
初次申报是指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项目后,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要进行申报。
完成初次申报后,每年需进行一次年度更新。当技术、工艺、材料或者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15日内要进行变更申报。
自2024年9月1日起,广东省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将由原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统一调整至广东省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
填报流程复杂吗?
搞不懂怎么办?
具体注册及申报方法
可以点击“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
查看详细申报流程。
来源:职业健康
审核:张侃锋
责编:许敏丽
编辑:马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