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八大”会计所,连收5封监管谈话函

文摘   2025-01-07 16:37   湖北  
请加关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林新田、林雅清:

我局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执行的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你们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审计方面

致同所未恰当分析辨认中富通在数字营销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合同中的代理责任,未恰当评价中富通对数字营销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业务收入成本审计方面

致同所执行了检查“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院区智慧医院智能化项目”的销售合同及具体条款、验收报告,并检查分析回款情况等程序,但未能识别部分设备销售方、采购方的关联关系,未分析相关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实际执行内容,未发现中富通将应作为一揽子合同核算的业务收入成本按合同分别核算,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问题。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三、营业外收入审计方面

致同所在营业外收入审计中仅抽查了一笔“2023-04-07记账0101号凭证”,未充分关注营业外收入大额、异常核算凭证的审计风险。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十八条的规定。

致同所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新田、林雅清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致同所及林新田、林雅清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致同所相关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新田、林雅清于2025年1月10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B区10号楼A座)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4年12月27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冲良、冯海英、董宁、丁胜辉:

经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在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发展)2020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审计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21)第110A012958号、(2022)第110A013351号、(2023)第110A013215号、(2024)第110A016611号)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在航天发展船舶业务收入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对于存在不一致的审计证据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未发现航天发展2020年、2021年提前确认收入和成本情况。

二、政府补助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在航天发展政府补助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对相关政府补助结转其他收益金额复核不到位,未发现航天发展2021年、2022年、2023年相关政府补助结转其他收益金额不准确情况。

三、其他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程序不到位,未识别出航天发展个别客户应收账款账龄不准确导致坏账准备计算不正确的情况;对新增长期待摊费用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致同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张冲良、冯海英作为航天发展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宁、丁胜辉作为航天发展2021年、2022年、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对上述相关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致同所、张冲良、冯海英、董宁、丁胜辉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致同所有关负责人、张冲良、冯海英、董宁、丁胜辉于2025年1月10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4年12月27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刘健、聂梓敏、胡乃忠、佘丽娜、张圆圆:
经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在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2019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审计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20)第371ZA5616号、(2021)第351A015209号、(2022)第351A009815号、(2023)第351A010913号、(2024)第351A017438号)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方面
未充分考虑合力泰存在的业绩压力;销售与收款循环穿行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识别的资产处置控制活动不完整;未充分考虑信息系统相关账户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风险并设计和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控制测试方面
未恰当识别并应对销售业务控制偏差;收入控制测试未测试风险评估阶段识别的部分控制点;未记录不对销售收款循环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的原因。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三、实质性程序方面
1.收入和成本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发生额不勾稽的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并设计和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执行审计程序表中拟执行的走访、访谈和分析性程序等审计程序。
2.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部分未回函情况未执行替代测试或执行替代测试执行不到位;对部分回函不符情况未分析差异原因并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未对个别回函盖章确认主体与被函证主体不一致的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未留存部分客户函证的邮寄单据。
3.存货跌价准备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复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取值依据。
4.金融工具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对相关业务实质保持职业怀疑,未发现合力泰相关会计处理不正确。
5.商誉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识别出包含商誉资产评估计算存在的错漏。
6.长期股权投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取得个别投资主体股权公允价值相关审计证据。
7.期后事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获取合力泰相关期后证据,未识别出个别子公司期后停工停产情况。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工作》第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四、底稿记录方面
底稿中多处记录错误、遗漏或不规范。如,将合力泰所有组成部分均记录为“不是重要组成部分”,客户名称错误,未记录会计期间、编制人、质量复核日期等。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致同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旧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刘健、聂梓敏作为合力泰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忠、刘健作为合力泰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佘丽娜、张圆圆作为合力泰2021年、2022年、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对致同所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旧信息披露办法》第六十五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致同所、刘健、聂梓敏、胡乃忠、佘丽娜、张圆圆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致同所有关负责人、刘健、聂梓敏、胡乃忠、佘丽娜、张圆圆于2025年1月10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4年12月27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佘丽娜、张采:

我局对你们执行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三祥新材子公司辽宁华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华祥)2023年末仅以2023年12月向三祥新材另一子公司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的中间产品粗四氯化锆(以下简称粗锆)的价格作为估计售价测算原材料—锆英砂、锆英粉可变现净值。经查,辽宁华祥终端产品有粗锆和氧氯化锆两种,辽宁华祥使用原材料—锆英砂、锆英粉生产出的氧氯化锆存在减值迹象,但辽宁华祥未计提该部分原材料—锆英砂、锆英粉存货跌价准备。你们对辽宁华祥上述会计处理未保持应有的执业怀疑,未能识别并纠正上述错误。

你们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年12月修订)》(财会〔2022〕36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所相关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佘丽娜、张采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4年12月27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林庆瑜、林震霆:
我局对你们执行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2021年4月,榕基软件全资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工程)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研发大楼)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3月底,该研发大楼已获得当地政府的排水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质量验收,并于2022年4月2日取得当地政府竣工验收备案,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但榕基工程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才将该研发大楼结转固定资产,并在2022年9月开始计提折旧费用,导致榕基工程2022年少计提折旧费用。
你们在审计中未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的条件进行审计判断,认可榕基工程在2022年8月将该研发大楼结转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对该研发大楼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费用事项未保持应有执业怀疑。
你们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年12月修订)》(财会〔2022〕36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所相关负责人、榕基软件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庆瑜、林震霆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10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福建证监局
选稿编校:黄丽萍  喻琼

责任政审:张瑾

温馨提示:

微信公众号平台更改了推送规则,如果您不想错过财会月刊的文章,请将我们设为"星标",这样每次最新文章推送才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
方法:点击页面左上角蓝色财会月刊进入主页,再点主页右上角"...",然后选择"设为星标"
声明:本微信所刊文章来自互联网,感谢作者的分享,如不慎侵害了您的权益,请留言告知,我们尽快删除。

 ↓↓↓ 推荐阅读(以下链接可以上下移动)

监管“重拳出击”!国内“八大”会计所,被警示

审计费未谈拢!国际“四大”会计所,辞任

13个实施重点!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4部委联合发布

中共中央批准:“70后”副市长,跨省履新省委常委!

突发!国内头部知名会计所,被监管谈话

监管核准!大型央企财务公司,迎新董事长

体制内,“拒绝”留学生

千万不要一睁眼就玩手机!千万不要!

造假惊雷!虚增10亿营收、近7亿利润,触及重大违法,重罚2420万,强制退市

见证历史!“分食”普华永道,巨变来袭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研究生,迎重大变革

集体沦陷?6家头部会计所及32名CPA,同一天遭处罚监管

中央候补委员,新任代省长!两位副省部级,履新职

官方详解!弹性退休变在哪?养老金如何领取?

最新任命!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党组副书记、董事

国家发改委官宣!2025年新政:购买手机、平板有补贴

证监会重磅处罚!国内头部大型会计所,罚没2783万,暂停3个月

动真格!国内“八大”会计所及3名CPA,被罚没1034万元

财政部,公开选聘!

副部级报社社长“空降”地方,新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国资委最新披露!97家央企“一把手”年薪大揭秘

事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重磅发布

30186人!2024年度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全名单

注协最新公布!知名会计所及CPA遭惩戒

国际四大“顶尖”会计所,正式任命新掌门!

造假41亿,被罚3000万?天健均为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近2000份审计报告无底稿,知名会计所及多名CPA被处罚!
空缺近3年后,16万亿国有大行,董事长定了!
集中大爆发!“八大”著名会计所及CPA被警示或监管谈话
2025年最新版:法定退休年龄标准一览表
危险!“量身定制”审计报告......
2025年ABC中国大学排名发布
大爆发!国内“八大”会计所被警示或监管谈话
人社部、中组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弹性退休实施办法来了(附全文+问答)
四个月内3名正部长履新,最年轻的55岁
习近平签发主席令: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国务院批准:副部级万亿央企“换帅”!
收藏!2025年考证时间表
注意!收入有变,工资计算方式调整
警示函井喷!国内“八大"著名会计所及多名CPA,被监管警示

人社部:关于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30个问答

因同一家上市公司,大型知名会计所收3份警示函!

中央决定:4省区党委“一把手”同日履新

17年来首次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迎新调整(光明日报)

裂解!国内40年老牌知名会计所,注销分所

最新公布!2025年各省考研人数,第一果然是它

新央企最新宣布:2024年度新会计师事务所!

知名集团更换会计所!普华永道辞任!聘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

中注协发布!CPA行业收入曝光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正式发布!深度解读及示例

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决定,两省份党委书记同日履新 !

高校明确:“三学期”,取消!

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年薪24万财务总监,被罚350万!高管被罚2550万并遭市场禁入

刚刚,副部级特大型央企,144万年薪总会计师辞任!

最新!国内顶尖“八大”会计所,分支机构正式开业!

重要任命!副部级特大型央企宣布:新任董事长、党组书记!

特大型国企宣布:2024-2026年度新会计师事务所!

虚增利润4个亿,上市公司责任人被判刑,审计机构却“神隐”?

国内头部老牌会计所,黯然退出CPA行业!

最新公布!4家会计所遭处罚

营收过亿大型会计所,首席合伙人名录(2024年12月)

突发!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又被出具警示函

最新任命!晋升副部级,副省长最新上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履新党组书记!

副部级特大型央企宣布:2025-2028年新审计机构备选结果

大学教授,降级!

2024年报审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中注协: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

中央组织部决定,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此省份省长、副省长、秘书长最新分工

通报批评!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领监管函

重磅!首个信息披露豁免规则发布!财政部、证监会发文!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规则

高校事业编,没了!

八年间,三任会计师集体栽在同一审计项目!同一天收警示函

2024年十大财务造假!

《增值税法》对比《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法》重大改变

注协通告:2家会计所、8名CPA受惩戒!

最新消息!67名CPA,转入普华永道!

最新任命!省政府副秘书长新任!中央决定,国家局党组书记最新上任

立信接棒天健!知名大型集团公布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严厉!这类论文,公开撤稿!

副部级特大型央企,定下“四大”2024年度审计费!国内最具规模“八大”会计所,接替安永

首次!著名大型会计所领警示函!3家国内知名会计所,被监管警示

首家!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连续五年财务造假

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履新,现任最年轻部长!中组部决定:副部级特大型央企‌‌新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6家央企最新任免

国内首批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加入国际组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附答记者问)

官方通报!3家会计所、多名CPA处罚待听证!1家会计所及2名CPA遭处罚!

请加关注  ↓

财会月刊
财会月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转载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全国省市十佳财经期刊、湖北十大名刊、湖北省最具影响力学术期刊,还多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精品期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