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

文摘   2024-11-04 20:35   内蒙古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为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3日

 



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加快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基本思路。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智慧农业3大行动,通过政策拉动、典型带动、技术驱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果,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 

工作布局。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加快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和基础模型算法等公共服务产品;在产业布局上,着力推动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在示范带动上,支持浙江先行先试,探索推广“伏羲农场”等未来应用场景。 

行动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推进。2024年,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智慧农业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到2026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探索一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慧农(牧、渔)场技术模式,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8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技术助力粮油作物和重要农产品节本增产增效的作用全面显现,先行先试地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基本实现,全域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基本成熟,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完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架构设计,统筹谋划存量资源和增量项目,加快推进算力、存储、安全、网络条件提升和灾备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池和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分析决策等系统,打造农业农村数据管理服务中枢。制定完善农业农村数据分类分级规范、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制度,应用“全农码”对农业资源、主体、产品数据统一赋码,深入推进数据资源汇聚治理和共享交换。升级优化“农事直通”移动端窗口,丰富和拓展为农服务数字化应用。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协同创新体系,制定促进数据平台上下协同的标准规范,推广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座等软件工具。2025年,相关数据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到2028年底,功能完备、上下协同、务实管用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 

2.共建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统筹用好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现有条件,开发满足农业农村管理应用需求的农业农村数字底图,完善地图制作、发布、服务等功能,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基础能力支撑。央地合作、部门协作推动各类涉农数据上图入库,建设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承包地、宅基地、耕地种植用途、养殖坑塘用地等专题图层,为每块地建立数字档案。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各类主体依托用地“一张图”,开发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防灾减灾、生产托管、农机精准作业等各类应用。 

3.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建设农业基础模型与算法开放平台,建立农业智能模型算法软件开源社区,为各类农业模型开发提供高效敏捷的开发工具和基础模型库。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生长、动物行为和体征识别、生产管理决策、设施环境多因素联动调控等基础模型算法,以及智能育种、饲料配方、农场管理等通用软件工具或SaaS软件服务,为各类智慧农业应用提供技术底座。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农业农村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到2026年底,农业基础模型与算法开放平台和基础模型库基本建成,到2028年底,开发推广基础模型算法和通用软件工具或SaaS软件服务20个以上。 

(二)实施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行动 

4.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国家智慧农业创新中心、优势科研单位和科技领军企业,聚焦全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集成推广一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数字化种植技术方案。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水肥一体化智慧管控设施、信息化监管设备等数字农田建设,探索完善建设标准,优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的数字化升级,引导配备北斗辅助驾驶等系统设备终端,提高精准作业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区域推进田间气象、作物长势、土壤墒情、病虫害等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域的一体化监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智慧农业服务,为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贯穿全生产周期的农事指导、市场信息、防灾减灾等各类信息服务。力争到2028年底,主要粮油作物的数字化种植技术方案基本成熟。 

5.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指导各地根据种养殖品种和生产条件的实际需求,集成应用适宜的信息技术装备,因地制宜建设多样化的智慧农(牧、渔)场。智慧农场,重点应用环境监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无人巡检运输、智能农机等技术装备。智慧牧场,重点应用个体体征监测管理、环境精准调控、自动巡检消杀、疾病智能诊断、精准配方饲喂、自动采集清污、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装备。智慧渔场,重点应用环境和水质监测、自动增氧、智能巡检、智能投饲、个体行为观测、鱼病智能诊断、分级计数等技术装备。实施农(牧、渔)场智慧赋能计划,汇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主体等多方资源力量,为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提供智慧农业通用软件工具、信息技术培训、农技在线服务、市场信息等服务。 

6.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鼓励各地打造一批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标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带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打造面向市场、数据驱动、高效协同的智能供应链,推动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加强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国家综合监管平台,指导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建立信息化质量安全管控系统,推广应用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追溯保品牌试点。 

(三)实施智慧农业示范带动行动 

7.推进智慧农业先行先试。支持浙江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综合应用技术创新、人才引进、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探索设立智慧农业专项资金,推动形成部省联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支持智慧农业公共服务产品优先在浙江落地应用,推动“浙农码”与“全农码”有机衔接,率先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作协同。持续推动浙江“乡村大脑”迭代升级,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产业大脑”,开发推广“浙农”系列应用,建设一批不同技术模式的智慧农(牧、渔)场。到2028年底,浙江农业产业大脑基本建成,培育1000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100家未来农场,形成一批标准规范,研发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智慧农业软硬件产品。 

8.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方向。支持科研院校持续推进智慧农业技术模式迭代创新,加强智慧农业前沿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引领智慧农业未来发展方向。支持中国科学院持续探索总结“伏羲农场”模式。持续优化土壤养分反演、作物模拟预测、气象精准分析等模型,开展耕地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推动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仿真、推演,形成最优种植方案。持续推进智能农机创新,在规模化应用场景下实现精准整地、精准播种、变量施药、变量施肥、变量灌溉、收获减损、运输减损、仓存减损、秸秆合理利用等精准作业。培育一批智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推进智慧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智慧农业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具体举措,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和工作力量保障,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加强行动计划监测调度,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分析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完善智慧农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智慧农业发展趋势、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加大政策扶持。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设施农业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已有项目和政策,形成支持智慧农业发展的政策合力。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重大科技项目等资金渠道,支持智慧农业能力条件建设,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加强对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应用的宣传培训。鼓励各地探索智慧农业专项补贴等新政策,健全技术、服务、金融等多样化政策支持体系。 

(三)加强总结交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编发智慧农业优秀案例集。建立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目录和信息发布制度,遴选发布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促进技术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召开智慧农业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各地互学互鉴,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用好农业农村部官网、新媒体、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线上线下平台,充分展示智慧农业行动计划建设成果。加强智慧农业领域技术、人才、标准、经验等方面国际交流合作。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智慧农业《指导意见》《行动计划》文件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智慧农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制定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战略需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智慧农业发展,作出系列重要论述。连续多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发展智慧农业作出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强调“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是在农业农村领域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二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紧缺,推进农业现代化面临不少矛盾和挑战,农业生产效率仅为非农产业的1/4左右,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趋紧,亟需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改变大水漫灌、粗放经营的生产方式,以智能化来实现精准化,全面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三是建设农业强国的迫切需要。当前,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大的突破,各国都在抢占制高点。全球主要国家都在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我国无论是关键技术装备还是应用的广度、深度,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必须加力推动智慧农业赶上来,努力搭上信息化这辆快车,加速农业强国建设进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了系列重大项目,不断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各环节各领域融合应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我部监测,2022年全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6%,为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提供了信息化解决方案,成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一招。但同时,智慧农业大面积推广应用还面临着诸多难点卡点。为此,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智慧农业专题调研,对全国智慧农业发展情况做了全面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聚焦破解智慧农业应用落地难点卡点的政策措施,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其中,《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智慧农业的总体布局,充分体现指导性。《行动计划》是对《指导意见》的进一步具体化和行动化,突出行动导向和落地实施的可操作性,确保能够形成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果。 

  问:下一步推进智慧农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具体目标? 

  答:下一步推进智慧农业总体思路是,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布局,聚焦当前智慧农业落地应用面临的难点卡点,以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效能为目标,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应用导向,加速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着力破解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各环节的瓶颈问题,统筹推进技术装备研发、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大幅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动能。 

  力争到2030年,高端传感器、关键零部件、成套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智慧农业标准体系、检测制度基本建立,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国产化技术装备大面积推广,智慧农业在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5%左右。到2035年,关键核心技术全面突破,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全方位、全链条实现数字化改造,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40%以上。 

  问: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指导意见》从分类推进智慧农业落地应用、加快技术创新推广、推动智慧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等3个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方位提升智慧农业应用水平。分别从主要作物种植、设施种植、畜牧养殖、渔业生产、育制种以及农业全产业链、农业农村管理服务等7个方面,分类指导智慧农业建设。重点是围绕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效能,大力探索推广节本增产增效和重大自然灾害、病虫害预警防控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加快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服务的数字化水平。 

  二是加力推进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和先行先试。包括加快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健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等3个方面。其中,智慧农业引领区重点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建设,通过强化政策创设、推动机制创新、集中用好各类支持措施,打造智慧农业发展高地,探索形成区域性的整体解决方案。 

  三是有序推动智慧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包括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数据要素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重点是加快制修订一批智慧农业共性关键标准与通用技术规范,建立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管理和交易制度,培养一批符合产业需求的应用型、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夯实智慧农业发展基础。 

  问:《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行动计划》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部署实施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重点领域应用拓展、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 

  一是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重点是“一平台”、“一张图”、“一模型”,即通过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共建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开发一批基础模型算法,强化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底座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二是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行动。重点是“提单产”、“育农场”、“延链条”,即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三是智慧农业示范带动行动。重点是“一省”、“一模式”,支持浙江省先行先试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支持科研院校持续推进智慧农业技术模式迭代创新,探索推广智慧农场技术模式。 

  问:如何确保《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答: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量支撑,强化总体设计和统筹布局,协同推进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组建智慧农业专家咨询委员会。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已有项目和政策向智慧农业倾斜力度,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对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多种资金渠道,谋划实施智慧农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支持将智慧农业项目纳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社会投资等有序参与智慧农业建设。 

  三是做好宣传交流。及时总结宣传智慧农业的典型经验和先行先试创新做法,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智慧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智慧农业国际交流合作。


来源 | 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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