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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宋慈”:2023年10月发布的《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通告》中明确了定点屠宰的制度和要求,但实际执行中存在问题。2024年8月,鲤鱼江制鞋厂5栋楼下仍存在大量私人屠宰场,这些屠宰场不仅未进行疫检,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卫生问题。
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有关规定,我局工作人员于8月15日上午到鲤鱼江农贸市场,对鲤鱼江农贸市场的6户鸡鸭经营户进行检查。经现场核查,该6户鸡鸭经营户所售家禽均从郴州市七鑫家禽产品批发市场采购,提供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存在销售无检疫证明和来源不明的家禽。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向6户鸡鸭经营户宣传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通告》(资政通〔2023〕7号,以下简称《通告》)内容,要求该6户鸡鸭经营户按照文件精神规范经营,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网友多次反映的问题涉及我局市场监管职责范围,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下一步,将结合本局的职能职责,在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通告》文件的要求,并结合经营户和市民的诉求,扎实稳妥开展家禽集中宰杀,宰销分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传播蔓延,防止人畜交叉感染,并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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