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810元/㎡!广州又有两区发布,拆迁补偿标准!

文化   2024-12-07 00:12   广东  

继日前广州白云发布了拆补偿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越秀跟增城也出台了最新的征补标准。

最高10810元/㎡!越秀区征补标准出炉!

近日,越秀区发布了《广州市越秀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

并设置了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的公开征求时间。

根据《办法》规定,几个重点值得关注:

1、村民每户将享有280㎡的安置面积;若人均面积不足40㎡,则按每人40㎡来计算。

2、对于非村民的合法产权房屋,安置面积上限为120㎡/户,且每户仅按一个标准计算。

3、如果现有合法面积不足120㎡,则按现有面积计算。

至于村屋的补偿价格,最高为9400元/㎡,并加上15%的搬迁奖励,最终的补偿标准为9400元/㎡×(1+15%) = 10810元/㎡。

其中,9400元/㎡的构成如下:框架结构(A)4400元/㎡,征收奖励3000元/㎡,弃产奖励2000元/㎡。

奖励部分将依据每户最高280㎡的上限来核算,若实际合法产权面积不足280㎡,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针对房屋结构补偿,2015年7月14日之前建成的住宅房屋,只要具备合法产权(有证或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每户将核定280㎡的安置面积,具体补偿标准为:

框架结构(A):4400元/㎡

砖混结构(B):4200元/㎡

砖木结构(C):3300元/㎡

简易结构(D):1000元/㎡

对于198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建成,或2010年1月1日至征收公告发布前建成的住宅房屋(面积不超过280㎡且无法认定为合法产权),补偿标准将有所下调:

框架结构(A):3230元/㎡

砖混结构(B):3080元/㎡

砖木结构(C):2420元/㎡

简易结构(D):730元/㎡

对于2010年1月1日至征收公告发布前建成的住宅房屋(超出280㎡部分且无法认定为合法产权),超出部分将按照该标准的50%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框架结构(A):1615元/㎡

砖混结构(B):1540元/㎡

砖木结构(C):1210元/㎡

简易结构(D):365元/㎡

在回迁安置方面,安置房回购价为3460元/㎡,权益面积则按4520元/㎡购买。

如果回迁时选定的安置面积与回迁指标有差额(摩擦面积),10㎡以内部分将按7400元/㎡进行调剂。临迁费用为40元/㎡。

最高2600/㎡!事关增城农村拆迁补偿

近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一则消息

——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
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
(下称通知)

👇

根据公告,房屋补偿面积计算公式为:房屋补偿面积=基础补偿面积×1.0+超建补偿面积×0.6。


(一)有农民集体土地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房屋实测建筑总面积在280平方米及以下的部分为基础补偿面积;超出280平方米部分,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以内的为基础补偿面积,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以外的为超建补偿面积。


(二)仅有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宅基地证等法定土地权证的房屋,房屋实测建筑总面积在280平方米或土地权证记载面积3.5倍及以下的部分为基础补偿面积,超出部分为超建补偿面积。



至于补偿标准

根据不同房屋结构分为15等

其中最高补偿标准3790元/㎡

最低1000元/㎡


至于房屋区位补偿

则是房屋区位补偿标准

和房屋区位补偿面积相乘所得

新塘镇、永宁街为2600元/㎡

中新镇、宁西街为2400元/㎡

石滩镇、仙村镇、荔城街

增江街、朱村街、荔湖街为2200元/㎡

派潭镇、正果镇、小楼镇为1800元/㎡



此外对于限期交付、积极配合的村民

属地镇(街)可对房屋所有权人

按照不高于房屋基准补偿的12%予以奖励



住宅房屋安置补偿标准
安置房回购最高5000元/㎡


对于征拆村民可以选择

复建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

其中复建安置包含宅基地安置、住宅复建安置

至于选择复建,根据村民身份的不同

可申请的面积上限也有区别



1、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则上按照280平方米计算回购指标面积;若回购最大安置面积280平方米后仍无法满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4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可按照40平方米/人的标准申请回购指标面积。


2、属于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本村户籍村民:实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可按照80平方米计算回购指标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至280平方米之间的,按照实测建筑面积计算回购指标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大于280平方米的,按照280平方米计算回购指标面积。


3、属于原本村户籍村民:实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可按照80平方米计算回购指标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之间的,按照实测建筑面积计算回购指标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的,按照120平方米计算回购指标面积。



住宅复建安置房回购价原则上为:

新塘镇、永宁街为5000元/㎡

中新镇、宁西街为4800元/㎡

石滩镇、仙村镇、荔城街

增江街、朱村街、荔湖街为4600元/㎡

派潭镇、正果镇、小楼镇为4200元/㎡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房天下广州、增城房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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