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有什么资助政策?
有哪些幼儿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请您仔细阅读内容,一看便知!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
01
资助对象
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02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
(二)
01
资助对象
自2024年秋季及以后新入园幼儿,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02
资助标准
公办园按其收费标准全免。
(三)
01
资助对象
大班: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幼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支出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中小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贫困边缘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及服刑人员子女、烈士子女。
02
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375元。
03
发放形式
幼儿园按照标准以抵扣伙食费的形式直补到人,不得发放现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程序
幼儿园宣传,家长申请并填《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教师实地走访、核实。
幼儿园民主评议、公示。
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我院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每学期核定一次,不得轮流享受,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优亲厚友,切实做到“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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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娟娟老师
校对:李老师
审核:院长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