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关于自愿申请关闭煤矿的公示(2024年第十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依企业申请,经属地政府同意,现按程序对2024年第十批(前四批以原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公示)自愿申请关闭煤矿名单进行公示(见下表),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若发现公示信息有误,请致电更正,联系电话:0851—86891303。
贵州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