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贵州省织金县平商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MA6J6T3T3K
法定代表人:徐乃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30326196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织人社监罚字〔2024〕第29号
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违法事实:2024年9月24日接工人投诉贵州省织金县平商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况,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对贵州省织金县平商矿业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人工资立案调查。经调查,贵州省织金县平商矿业有限公司在实施劳动用工过程中拖欠209名工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贰拾万柒仟捌佰伍拾壹圆陆角叁分整(¥1207851.63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
处罚依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依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贵州省织金县平商矿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罚款金额:7.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2月18日
处罚机关: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24250096642687
备注: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织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黔西市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