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所爱廉说专刊第四十一期|念好智慧监督“数字经”
科技
2024-11-23 11:05
北京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建设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深入发展,也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许多新机遇新挑战。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信息革命潮流,从“数字资源”、“数字平台”、“数字手段”三方面入手,念好智慧监督“数字经”,将数字技术全方位、全流程的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通过嵌入监督各环节各方面,有利于整合监督力量,打破“信息不对称”,在创新监督中大有可为助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事后监督往往是被动的、滞后的。在信息化时代,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通过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能够及时、精准地了解到监督对象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而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构建纪检监察信息资源体系,整合纪委监委内部数据和重点领域的业务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分类构建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分析模型,开展数据碰撞、比对,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事物规律、内在关联和问题疑点,将传统“串部门、查台账”的工作方式升级为“从数据中查事查人”,助力提升监督的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为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提供数据支撑。比如,运用“四风”监督信息系统,对财政、税务、审计、公车、油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比对碰撞,发现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信息化具有固化流程、设定规则、规范执行、全程留痕等管理特性,可以充分运用在完善机制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内部监督、推动改革和固化成果等方面。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要求,细化为信息项、工作流、模块组件,通过设置运转流程、审批权限、办理时限、文书样式等进行固化控制、超期提示,实现全程留痕和制度约束,推动建立内部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文字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清廉江川公众号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