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阆中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答

文摘   2024-05-23 20:17   四川  

阆中市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答


01
今年的招生原则是什么?

答: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总体原则是: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公民”同招、统一平台。


02
是否继续使用全省系统统一招生?

答: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招升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该系统报名招生的,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03
在线报名怎样操作?

答: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点击下方选择“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端口,按照系统提示根据入学类别如实、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特别提醒:无法提供信息的相应栏全部填“无”,不会操作的可请求现就读学校帮助。


04
在线报名需要上传哪些资料?

答:政策优待类拍照上传《阆中市2024年入学优待学位确认书》。

户籍类拍照上传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购房居住类拍照上传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

使用爷爷奶奶或外爷外婆房产的,上传法定监护人(父亲和母亲)在阆中城区无购房证明(或爷爷奶奶独生子女证)、爷爷奶奶或外爷外婆房产证明材料、爷爷奶奶或外爷外婆与孙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随迁类拍照上传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居住信息证明+务工合同+最近半年工资流水,或居住信息证明+营业执照)。

其他类上传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租房合同。

购房居住、随迁这两类,学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还须拍照上传《出生医学证明》。


05
今年的招生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见附件1)

答:分四批进行。

第一批5月27-31日,乡镇学校招生;

第二批6月15-21日,城区公办学校提前批(保宁中学、民族小学、阆中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城区民办学校(川绵外国语学校、北大博雅骏臣学校)招生;

第三批6月25-7月12日,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第四批7月15日,城区民办学校补录。


06
城区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是怎样制定
的?(见附件2)

答:以户籍为主要依据,综合学校学位容量、生源数量、生源分布等因素,下达学校招生计划,设置学校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设置采用单校划片、多校划片、部分范围多校划片三种方式。多校划片区域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区域招生的任意一所学校报名。学校不能超计划招生,也不能跨范围招生。


07
孩子未满六周岁能不能入小一?

答:不能。年满六周岁是指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但因身体原因确实不能入小一的,应按程序办理延缓入学审批。


08
符合条件的乡进城学生、外地欲回阆中就读的学生什么时候报名?

答:拥有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阆中城区购房且实际居住、法定监护人在阆中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的乡进城和外地欲回阆中就读的小一、初一新生,在6月15-18日“第二批公办学校提前批和民办学校招生”和6月25日-7月2日“第三批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时选择对应学校报名。不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小一、初一新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符合转入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修业年级学生,由监护人持原就读学校审批同意的《学籍信息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联系办理转入。不符合在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修业年级转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转入。


09
哪些人员子女可以享受入学优待?

答: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和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子女参照执行)、见义勇为个人(子女)、援鄂援汉援沪或在省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以南充市卫健委提供名单为准)、进藏援彝干部职工、西藏退役自主择业军人等人员的子女,按政策享受入学优待。


10
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有哪些?

(1)购买商品房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网签合同+付款发票、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备案审批表等材料中一种。房产证明材料为购房合同:拍照上传合同中房屋具体位置信息页、购买人信息页、购买人签字及售房单位盖章页和付款发票四页。

(2)购买还房证明材料:提供购房合同、转款记录或税务发票、见证书或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

(3)拆迁安置房证明材料: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或安置还房证明、或安置地点证明等。

(4)自建房证明材料: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水(电、气)上户资料或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


11
录取是否与报名先后有关?

答:新生录取顺序为“政策优待类——户籍类——购房居住类——随迁类——其它类”,与报名先后无关,家长在规定时段完成报名即可。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满足优待、直升直入后的剩余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将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未录取的实行统筹派位。家长获得录取信息后,要及时按系统提示完成学位确认。


12
学生入学报名提供虚假材料有什么后果?

答:报名提交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可查,全省系统已对接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信息,对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校验。审核组也将同3月份生源调查取得的信息进行比对,如有异常将通知家长持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审验。因提交信息不真实或不齐全而影响入学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因伪造资料或填报虚假信息获得的学位,将予以调整。


13
公办学校提前批和民办学校如何招生?

答:公办学校提前批和民办学校同批次招生。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满足优待、直升直入后的剩余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未被录取的,参与下一批次报名。市教体局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填报民办学校,报读民办学校要关注学校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学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能注册学籍。


14
户籍适龄儿童欲到外地就读如何办理?

答:小一、初一申请异地入学的参照《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14号)执行(此文件在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学生监护人准备好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于7月16日至20日到教体局基教股420、422办理。


15
城区学校招生入学有哪些便民之举?

答:一是绝大部分学校为学生提供午餐,自愿选择孩子在校午餐的家长可只早送晚接。

二是尽量将双胎、二孩、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大孩本学期就读毕业年级的除外),方便家长接送。

三是不会平台操作的家长,可在现就读学校或招生学校的指导下完成。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咨询热线:0817-6306150

第一教育督导责任区(老城区):0817-6270985

第二教育督导责任区(新城区):0817-6306572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17-6289109



  来源:基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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