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曝光丨肇事逃逸,想都别想!春节不打烊,耿马交警不放假!

民生   2025-01-24 12:14   云南  
春节即将来临
很多人都在准备欢欢喜喜过春节
但也有人,不但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肇事后为了逃避责任
“溜之大吉”
但都逃不过警察蜀黍的“火眼金睛”
依法被拘
下面,耿马交警曝光一批肇事逃逸驾驶人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平平安安过春节

交  通  肇  事  逃  逸

零 容 忍














案例曝光

案例一:
违法人员:李某军 
违法时间:2025年01月15日

违法地点: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2973+200M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
违法人员:李某龙 
违法时间:2025年01月12日

违法地点: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2972+50M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造成致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罚款2100元+驾驶证记9分

案例三:
违法人员:陈某明 
违法时间:2025年01月14日

违法地点: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2972+100M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造成致人轻微伤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不按规定倒车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10日+罚款1950元+驾驶证记7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耿马交警提示:




1.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保险不赔付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

我们应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双方牌证齐全、符合在线视频快处条件的,当事人还可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视频快处”进行处理。

耿马交警提醒

一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

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人一定要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迅速报警、救助伤员

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一走了之”

如果肇事逃逸

不仅无法逃脱罪责

反而会加重处罚

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法规宣传、便民提示、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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