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息 曝光不止
耿马公安交警
现曝光近期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开车
曝光台
01
2024年2月9日,印某醉酒(酒精含量:344.6mg/100ml)后驾驶云SRM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2970+200M被公安交警查获。印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2024年11月5日被执行逮捕。
02
2024年11月1日,王某能醉酒(酒精含量:194mg/100ml)后驾驶云S8D8**普通二轮摩托车在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2974+100M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3
2024年11月3日,罗某山醉酒(酒精含量:177mg/100ml)后驾驶云S60F**号轻型自卸货车在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2973+800M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4
2024年10月30日,普某刚醉酒(酒精含量:97mg/100ml)后驾驶云S1X5**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耿马大街东风宾馆门口处被公安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
法律成本、附加成本
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
酒驾代价,你真的可以承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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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生命无价,禁止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