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白酒三、四级品酒师(海口)培训、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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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1:24
北京
职业技能人才政策已经调整完毕,国家大力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鼓励行业根据发展趋势及实际用人需求开展行业自主评价工作。为响应国家号召,为酒业发展服务,培养壮大人才队伍。在中国酒业协会的指导下,海南省葡萄酒行业协会和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海南海口开展白酒三级、四级品酒师培训工作。申报参加认定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可获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同时可申请行业自主评价证书。培训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11 月 17 日游学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21 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及行业自主评价证书均需参加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一)白酒三级品酒师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证及行业评价证书的条件(满足一项条件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二)白酒四级品酒师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证及行业评价证书的条件(满足一项条件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食品加工与检验、食品生物工艺、食品生物技术、酿酒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酿酒技术、发酵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微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技术及应用、酿酒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等。1. 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提交纸质及电子版);
2.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提交纸质及电子版);
3. 电子寸照,要求: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白色背景,50KB以内,2寸(用于制作电子证书);4.两寸白底纸质照片2张(1张用于贴考核审批表,一张用于制作证书,带到培训现场);
5. 海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贴好照片后,先提交扫描电子版文件,纸质版带到培训现场;6.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 wcwgl_516@163.com。该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www.osta.org.cn/查询。(一)费用:四级品酒师6000元/人;三级品酒师6600元/人。(以上费用含培训费、考核费、教材费、品酒酒样费等),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游学费用另行通知。
(二)统一汇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琼苑广场支行
账户名:海南省葡萄酒行业协会
账户号:21110001040019361(注: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进行汇款,汇款时请在备注中填写“姓名+海口X级白酒品酒师”,以上所有收费款项统一由海南省葡萄酒行业协会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