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已婚人的建议:学好婚姻法再结婚
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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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22:22
北京
去年我结婚相当于是赶着94、95出生的同龄人的热潮结的,由于这一两年我身边结婚的人巨多,跟朋友私下里难免会聊到一些结婚的问题。聊多了我发现,其实结婚前的各种流程就是一场谈判。谈好了呢,对双方都有利;要是谈不好呢,很有可能就会被坑,或者是从此落下难以打开的心结。说白了,恋爱归恋爱,结婚就是一件很现实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到父母的财产,你不可能再像恋爱处理钱的时候那样随心所欲。这两年我身边因为结婚花钱这事儿闹矛盾的太多了,听多了各种事例呢,我就一个感受:感谢自己婚前曾经研究过一段时间的婚姻法,了解这些知识对我结婚真的太太太太重要了……在科普开始之前,我想先破除一个老旧的观念就是:婚前了解婚姻法并不是为了离婚。我对此的理解是任何事情都有风险,应该要考虑到最差的结果的,尽管这个最差的结果可能不会发生,也要学会如何保全自己。
由于婚姻法涉及到太多事,我决定这篇文章就先说说买房和欠债的事,以及朋友们在这些事上踩的坑。
就拿婚前财产来说吧,一个人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后续不在房本上加你的名字且约定份额,理论上来说是跟你没有任何关系的。就算后续还贷是一起还,但由于这个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签了某些协议,不然到最后就会变得很难界定。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就是吃了这份亏,她婚前完全不知道这些。于是结婚以前她老公家里出了首付买了婚房,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房本上只写了男生的名字,婚后他们一起还贷,女生家里想着弥补一下首付这个事,就主动出钱装了修。当然,从婚后互相扶持,以及要一起住进去生活的角度看,整件事并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女生的这些做法简直是错题范本……整个过程其实就相当于女生帮男生的房子还贷,还给人家的房子装了个修。且不提装修的钱随着时间会贬值,真要是追溯起来还贷的钱,根本就不是按照转给男生多少来算那么简单。再比如很多家庭都是男生婚前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男生还的多女生还的少,或者是干脆男生一方还贷。在这种情况下,还贷的其实还是用的共同财产,而且女生或多或少都要在生活出资的方面多承担一些,但实际上生活用的钱是说不清的,基本上不可能追回来。另一个朋友呢,是结婚前就知道老公家里做生意有欠债,她觉得做生意的哪有不欠债的,就抱着应该不会影响到小家庭的心态结了婚,结果结婚以后才知道欠债的数额很惊人。婚前本身想的是先领证再两家一起买房,婚后两家商量了好久,最后人家父母就直说了,短时间内买房的钱凑不出来。我听她说完以后直接语塞了,第一反应:这tmd根本就是骗婚吧?我这朋友也是傻得可以,她甚至不知道对方家里的债是以谁的名义欠的,以及欠债公司的法人是不是她老公。真的是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一脚踩火坑里了。而且万一她老公以后再借钱,就成了夫妻共同债务,只要一担上共同债务,他俩的关系就真的复杂了。其实婚姻法和民法典这块儿还有太多知识了,比如在去年的关于彩礼的法律草案中,有一条规定太高的彩礼在离婚时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还没实行,在征求建议)。整个草案的本意应该是禁止落后地区父母拿钱卖女儿,但放在实际的生活里,可能最终就会导致一些说不清的损失,比如一段婚姻里女性的生育损伤是不是就有可能无法被补偿了等等。
所以说,我一直觉得未婚的人学点婚姻法真的没有什么不好,而且还要与时俱进地学习,尽快更新自己对于结婚这些问题的判断。多学点婚姻法,等到自己真正走进婚姻的时候就会更踏实些。关于以上这些会不会显得自己在算计,我想说不必担心,除了那些想通过结婚占你便宜的,其实大家都会理解的。一个爱你的人会更希望跟你拥有一段平等的,有法律支持的关系,哪怕真到最后也希望能好聚好散。而不是一段不清不楚,给彼此都留下心结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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