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6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度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5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官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携带《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点)应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报名确认。 1月4日-10日,各考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一)限在湖南省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务部(含质控、感染控制、应急医疗等)、护理部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2025年度报考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的人员,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由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注明的工作岗位须为卫生管理岗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相关医药卫生类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 (三)2024年起,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取得下一级卫生(医院)管理专业职称并聘任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实行考生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点复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的三级审查制度。考生只有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时,须使用官网报名系统打印的《考试申报表》。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考点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经办人员须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得再自行增设其他签章环节。 (一)资格初审。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考生《考试申报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人事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考生,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核。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报考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如有《考试申报表》签名、盖章不齐或学历、资历证明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及时通知考生予以补充。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考点复核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由负责人或经审人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各考点应于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资格复核和复审工作。 各考点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详见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存在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对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或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单位和个人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对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由相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资格及据此获得的后续其他资格和权益,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考生首次登录官网填写报考信息后,应仔细审阅所填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打印《考试申报表》后,如发现信息错误的,应立即返回修改并重新打印。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立即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所属考点申请考前信息修改。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在2025年5月9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所属考点申请考后信息修改。逾期后,考试主管机构将不再受理个人信息修改(含更名)请求。 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收费标准,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湖南考区将采用网络缴费方式。请各考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醒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7日-1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025年4月8日-19日,考生可登录官网打印准考证。 (一)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归为卫生系列技术类别职称。通过考试的考生,发放我省制发的卫生技士(师)、主管技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证书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有效。由考生在“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不发放纸质证书。 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确认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各考点、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考试申报表》签字盖章工作。 各考点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编排考场的时间为2月20-25日;4月1日起考点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考试筹备、考试实施、机考物品的交接回收与系统卸载等工作参照《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卫职改办〔2024〕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请考点务必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附件:1.202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2.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3.湖南考区各市州考点2025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长按二维码查看)卫生管理(152)、公共卫生管理(172)、医院管理(173)课程已开课,专业老师助您快速掌握考点、学习解题攻略、高效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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