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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地果园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而被当地政府强拆,引发广泛关注。
果园负责人贾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政府拟定的赔偿金额表示不满,认为与其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对此,当地政府回应称,将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
贾先生是河南叶县任店镇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流转了土地,准备种植果树。2015年,贾先生选择在26亩土地上种植韩国黄金梨,并创办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2020年,梨树进入盛果期,其黄金梨品牌成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2年底,当地媒体曾整版报道了贾先生的果园。
然而,2021年,贾先生听说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果园穿过。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位于平顶山境内,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
2022年起,施工人员开始进入果园进行测量,政府也发出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但由于双方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矛盾逐渐升级。
贾先生认为,政府拟定的补偿标准依据存在问题。任店镇政府所拟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该文件规定,在林地上种植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但贾先生承包的土地规划用途并非林地,因此,当地政府只是按照“零星果树”的类别对其进行补偿,7亩地补偿款共18万元。
贾先生对这一补偿金额表示强烈不满。他认为,自己的果园经过多年精心培育,已经成为知名品牌,市场价值远超18万元。为此,他请评估公司对果园损失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补偿费用超过300万元。这一数字与政府计算的18万元相差十多倍。
9月19日,记者联系叶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电话未能接通。叶县一官方人士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当地政府会就此事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此前,任店镇相关领导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按照上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施工进行拆除工作,并表示法律上的问题其没有办法解释。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
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
目前,贾先生正组织人力对果园里剩余的果实进行采摘,高速公路施工也在进行中。贾先生说,强拆之后果园围墙大开,目前已经无法对果园进行封闭。
此次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关注。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争议层出不穷。如何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兼顾私人财产权益,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平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
截至发稿时,联合调查组的工作仍在进行中。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我们也希望各方能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综合官方媒体、极目新闻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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