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第七十二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文摘   2024-10-25 17:20   内蒙古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泺源街道生活着汉、回、维吾尔、撒拉、满、朝鲜、哈萨克等各族居民。近年来,泺源街道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地单位等协调联动的“1+N”民族工作体系,与23家共建单位签订义诊、助残、青少年成长等服务项目三十余个,有效解决了关系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浙江省宁波市探索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为代表的“四微”城市民族工作模式,从基层社区着手,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精准服务。安徽省合肥市依托社区、社工、社团“三社联动”机制,提供民族事务服务,解决各族群众实际困难,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有发展。在全国,这样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模式、新做法的生动实践还有很多,从服务管理各方面为少数民族融入城市、安居乐业创造了更多更好的条件,极大地提升了城市对少数民族的包容度,顺应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发展趋势,得到了各族群众的肯定和称赞。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城市民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专门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作出了进一步部署,明确了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定位,标志着我们党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必将推动城市民族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进入城市就业生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14.43亿人口中有63.89%生活在城市。据统计,居住在城市和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已经超过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城市已成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也成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场域。这既体现了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也为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注入了强大动力。当然,新变化也常常会带来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比如进入城市的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在适应和融入城市能力方面还存在差异。有的地方对城市民族工作的意义和定位认识不清晰、不统一,甚至把少数民族群众当成“包袱”和“麻烦”,对特定少数民族搞“关门主义”,这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坚决纠正。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事关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两个大局,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好城市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发挥城市功能辐射带动作用,有序推进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政策引导,形成鼓励各族群众进城的良好氛围和鲜明导向,通过在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租房租赁等方面制定均等化、同城化政策,推动流入地逐步实现进城各族群众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城市民族工作是城市综合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将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体系,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统筹解决好城市少数民族群众一些特殊需求,努力为各族群众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地区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行为,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我们要切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把城市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城市成为各族群众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来源:阿荣旗统一战线

编辑:张   琰

一审:杨   丹

二审:刘月娴

终审:盛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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