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石鼓区广货家具商城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衡阳市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石鼓区蒸湘北路的广货家具商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机械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总数的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大队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场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场所负责人收到处罚决定书之后,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下一步,大队将持续跟进该单位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进度,及时有效地消除整治火灾隐患。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孙云飞 责编:卢幼莲 三审: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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