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衡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一批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唐云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颜小国同志为衡南县数据局局长;
刘艳同志为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动办(县人防办)主任;
李春辉同志为衡南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小明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艳同志的衡南县数据局局长职务;
谢秋生同志的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动办(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周四平同志的衡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志锋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贺妮娜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肖峰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邓顺香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蒋成香同志为衡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江小勇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逊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贺仲元同志的衡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来源:衡南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孙云飞 责编:卢幼莲 三审:李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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