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田玉琼: 玉在山而草木润

政务   2024-10-12 16:41   江苏  



田玉琼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员额检察官。最高检等十部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江苏省网络犯罪检察专门人才。


“做好心理准备,你遇到的公诉人会很凶。”每当有案子要交到田玉琼手上,公安干警经常会如此这般给犯罪嫌疑人打一剂“预防针”——人人皆知海州区的“田检察官”是一号“厉害人物”,提审时词锋锐利、正言厉色的模样让人印象深刻。

但“田检察官”其实一点也不凶,她天生是一副温和性子,平日里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所谓的“凶”,是她为了捍卫公平正义,展现出的一份不容置疑的坚韧与力量。在刑检一线坚守 13 年,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1500余件,有很多像扫黑除恶、网络犯罪、毒品、邪教这些涉案人数众多、事实繁杂的疑难复杂案件,但每一起案件都办得漂亮,称得上“铁案”。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在海州区检察院,田玉琼是公认的“谈判专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硬茬”不少,但田玉琼总有办法让他们服法,认罪认罚。


2022 年,田玉琼办理了一起贩毒案。毒贩刘某在交易达成后,借朋友王某的微信收款码代为收钱。接着,王某将毒资转入其女友的账户,扣除部分好处费后,再由女友将剩余金额转回给刘某。刘某试图通过两次“漂洗”隐瞒资金来源,是典型的“自洗钱”行为,但刘某拒不认罪。


考虑到刘某年纪尚轻,涉案金额不大,且此前没有其他不良表现,为促进改过自新,田玉琼带着扎实的证据一遍遍地给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敦促其认罪认罚。涉案物证、转账记录、言辞证据……她一边对刘某逐条分析目前掌握的证据的证明力,称已经足够指控,要诉他,她信心满满;一边详详细细地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几次三番,刘某终于真诚悔罪,甘愿受罚。最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判处刘某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作为连云港市首例毒品自洗钱案,2022 年 11 月,该案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当前,认罪认罚在办案中意义重大,可以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更能钝化社会矛盾。所以,即使对起诉已经成竹在胸,田玉琼仍然坚持致力于与嫌疑人深入沟通、释法说理,让其真心悔罪。


有人问起,田玉琼是如何扭转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的,她说:“干这一行就是在和人性打交道。”


“琼姐提审从来不是靠‘吓唬’嫌疑人的。”她的同事张梅娟说,“她会从卷宗细节和家属那里了解他们的经历,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沟通,连很多嫌疑人都很认可她。


在另一起毒品犯罪案中,犯罪嫌疑人态度消极,认为定罪已成定局,认与不认已经没有什么差别,无论是问犯罪事实还是问认罪意愿一概三缄其口,拒绝沟通。怎么才能“撬开”他的嘴巴,为他再争取一些可能的法律帮助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呢?田玉琼与辩方律师及嫌疑人亲友又进行了几次谈话,从嫌疑人的女友口中得知,二人感情甚笃,案发前正谈婚论嫁。田玉琼意识到,这正是与嫌疑人开启交流的切口。


田玉琼再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先谈罪行,再谈证据,接着谈他的家庭,谈他的未来。最后,谈到了他的未婚妻。田玉琼语调温和:“我们知道你不愿意谈,但要明白,认罪认罚、如实供述是从轻处罚的关键。你积极配合,不仅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好的改造机会,也是对你的未婚妻履行承诺。”逐渐地,嫌疑人在她的劝说中卸下心防,声泪俱下,悉数认罪。


田玉琼说,面对不同的嫌疑人得用不同的讯问方法。态度温和的,循循善诱;态度强硬的,步步为营。但无一例外,都要耐心坚定。如此,她能让“穷凶极恶”的毒贩悔愧痛哭,也能让歇斯底里的被告人情绪稳定地走上法庭。即使真遇上妄图嘴硬到底的,她也能潇洒回应:“起诉之后你还有机会来找我认,到法庭上也行。


“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赌’,赌我敢不敢起诉。”田玉琼微笑道,“而我从来都不怕。”


海州区检察院对一起帮信罪案件举行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金石振地,不能无声

田玉琼面对犯罪嫌疑人的信心和底气,源自于她办案一丝不苟的态度、与困难死“磕”到底的决心。“她是名副其实的‘法律监督能手’。深挖线索,重视关联案件审查,真正实现了‘质’‘量’并举。”连云港市检察院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多次对她表示了肯定。


2023 年,一起组织卖淫案令田玉琼印象深刻。当时,一间提供卖淫服务的会所经人举报浮出水面。主犯赵某交代,他的卖淫团队从经理、技师到前台、保洁,都是从“周某”那儿“打包购买”的。听到周某的名字,田玉琼和同事们无不心下一紧——这个周某,已然是“老江湖”了。


原来,周某曾在 2015 年开设过一间赌博游戏厅,并找了一位尿毒症患者王某在东窗事发时为他“顶包”。当年游戏厅被警方查获,王某自首,员工们也经周某授意,指认王某为老板。由于身体状况不佳,王某只被判处了五个月拘役,缓刑一年。而周某在付给王某一笔好处费后逃之夭夭。


过了几年,周某作为一起职务犯罪案的相关人被调查,才交代出前案真相。


组织卖淫案案发时,海州区检察院正对周某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审查起诉,并着手以王某开设赌场案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请抗诉。田玉琼思索,身涉数案,在外逃窜数年,周某定是块“硬骨头”,必须细细“啃”下。


经过对赵某卖淫团队人员一一问话,田玉琼了解到,这些人都曾在周某经营的足疗店工作,关店后被周某“原班人马”卖给了赵某。然而原店关门已久,店内监控、台账资料、人员名录等都已无法调取,线索处理得干干净净,周某抵死不认。


零口供怎么办?田玉琼和同事们仔细复盘卖淫团队的谈话记录,试图寻找其他突破口。有卖淫行为就应当有卖淫人员,但卖淫人员只用花名接客,真实身份扑朔迷离。田玉琼注意到,一位经理曾提及,卖淫人员们时不时会出去“单干”,被抓后常常需要会所出面“解决”。既然被抓过,就一定有处罚记录!找到这一突破口,田玉琼立刻通过侦协办协同公安机关对案件线索和执法记录进行数据碰撞,从中梳理出 10 余条卖淫人员和嫖客的身份信息。到案卖淫人员皆表示曾在周某和赵某的店中从事卖淫活动。


此外,会所员工还提到,以前周某的足疗店有一位“挂名”法人。经追查,该名法人名下多张银行卡的注销时间与周某足疗店关闭的时间不谋而合,且卡中资金入账数额与卖淫收费高度一致。至此,基本夯实了周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链。


2023 年 11 月,海州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周某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400 余万元,同时对“顶包人”王某进行了改判。


“抽丝剥茧直到找到真相、精准认定,对我来说是最有成就感的事。”田玉琼说。


2020 年,一起专门为诈骗组织提供微信账号的特大微信“养号”案进入了田玉琼的视野。所谓“养号”,即为了提升微信账号谋利价值、规避账号被封的风险,用聊天、发朋友圈、摇步数等方法模拟真实用户的日常使用模式,以确保账号的持续活跃与健康使用状态。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卢某先从网上批量收购盗取的、已将原主信息解绑的空白微信账号,再利用爬虫软件搜刮各类商铺、投资中介的信息,将账号包装成商家或金融业人员,吸引陌生人添加其为好友。等好友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账号“养成”,卢某便将账号出售给诈骗组织,诈骗分子利用假账号身份诱骗列表好友投资,金额到账后就删除跑路。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卢某及其团伙向他人非法出售微信号共计 3300 余个,非法所得 400 余万元。出售的微信账号中有 44 个被诈骗集团用于实施诈骗 40 余起。


公安认为卢某等人是典型的诈骗罪从犯,但田玉琼却有不同的看法:诈骗之外,难道不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包含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微信等社交账号大多与特定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关联绑定 , 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载体。在卢某卖出的账号中,数百名好友都是正常使用微信的普通人,卢某对账号的转让提升了账号内数百名用户信息泄露风险,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至于被卢某用爬虫软件搜集来的商户信息,辩方律师主张,那些信息本身由商家主动公开,将它们收集起来并不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但公开的信息就可以用来实施诈骗吗?


当时,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重申了个人信息收集与处理规范,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 不得过度处理。卢某大量搜集他人信息,并提供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既不属于适度处理个人信息,也不具备明确、合理的信息使用目的,同样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海州区检察院以卢某等人同时涉嫌诈骗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全部公诉意见,卢某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被判刑。卢某团队的其余被告人也分别领罪。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罪责刑相适应才能实现刑罚的目的,量刑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公正实施与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任。为了这份信任,田玉琼从未停止思考。


2021 年,田玉琼遇到了一起不同寻常的“重罪案件”。2017 至 2021 年间,当地某村个体户周某,在自家小卖部储存了大量剧毒鼠药售卖给村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销售鼠药必须取得特定经营许可,但村子附近没有具备销售资格的店铺,想买鼠药就得跑到几十里外的镇上,村民们“求近”,仍然更愿意光顾周某的店。


2021 年 5 月,公安机关在周某家中查获了 700 余袋剧毒饵料,共计 22 千克。根据我国刑法,周某此举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严重。


案情简单清晰,定罪没有什么争议,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案件讨论会上,当问到田玉琼的意见,她沉吟片刻,缓缓开口:“太重了。”


当时的田玉琼还并没有想出什么完备的理论来支撑自己的想法,只是朴素的正义感令她觉得这样的判罚有些严苛。危害公共安全属于重罪,一旦判罚,就是十年以上的铁窗生涯。这对于一个年逾花甲、经营着小本生意的老人来说,实在是有些残酷。


在查询到相关法规后,她了解到,《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基于百姓常见的行为习惯,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用行为作为减免处罚情节。规定“因生产、生活需要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饵料自用,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田玉琼反复询问证人、走访当地村落,了解到周某售卖的鼠药确实只供附近村民自用,几年来从未发生过由这些饵料引起的中毒或污染事件。那么周某售卖鼠药的行为是否能够适用司法解释减轻处罚呢?田玉琼研究认为,关键在于把握“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实质。


过去,该司法解释出台是因鼠药频繁引起死亡事故,且当时生产能力有限,20 千克剧毒饵料被预设成很难达到的数量,故定为“情节严重”,而如今管制有力、生产储运技术升级,唯数量论机械适用法条,恐致量刑畸重,有失公众认同。因此,田玉琼认为,本案可以对司法解释规定适度扩张,将“自用”合理解释为包含“他人自用”。


于是,海州区检察院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针对该案听取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律师、被告人家属等各方意见。最终达成共识,对周某作出不逮捕决定。后经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采纳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对周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3 年,田玉琼开始负责侦协办工作,在办理大量轻罪案件时,田玉琼开始思考“轻罪治理”命题。


对于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轻微故意伤害案件,田玉琼和她的同事们针对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具体情节,结合主体身份、犯罪起因、犯罪形态等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制定《拟不起诉案件分层治理情节量化评估表》,并依据表格逻辑设计构建了数字检察模型。规定自首、立功、从犯等从轻、减轻情节作正向得分,前科、劣迹、个人信用存在问题等从重情节作负向得分,通过正向得分与负向得分相加得出最终分值,据此设置 3 分以下适用行刑反向衔接,3.5 分至 5.5 分适用社会公益服务,6 分以上适用训诫三个梯度,有效推进轻罪治理“靶向发力”。


田玉琼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阿美是一位单身母亲,离婚后交往了一名男友李某。一天,阿美与李某在家发生争吵,情急之下打算带儿子出走,并拿走了李某的现金、存款单和车钥匙。李某见状气急,抄起手边的物品砸伤了阿美的儿子,后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主动赔偿阿美的儿子 20 万元,并取得谅解。考虑到阿美过错在先,且两人系情侣,关系仍有调解余地,同时,李某具备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海州区检察院通过评估表细化情节赋分,确定本案综合得分为 3 分,经与公安机关沟通,检察院对李某免予起诉。最终,李某受到行政拘留 12 天的行政处罚。


玉隐于山,非独耀其华彩,而令周遭草木得其润泽。田玉琼就像这样,无论大案小案,皆以珠玉般的坚毅与温润,精准打击犯罪,细心呵护民生,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着。


来源:《清风苑》2024年9月刊

文 / 本刊记者 乔静容 通讯员 宗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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