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可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评估论证结果的通报》。在全省三级检察院推荐申报、省院组织内外部综合评估论证基础上,省检察院共评审出8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项目,灌云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作为“可以扩大试点范围的项目”成功入选。
司法救助是国家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连云港检察机关聚焦司法救助方式单一、司法救助金保障难等问题,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创新司法救助帮扶措施,变“输血”为“造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政法机关及民政、教育、残联等20家相关职能部门会签意见,建立“1+20+N”多元救助机制,将救助方式从单一司法救助拓展到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政策帮扶等多元救助方式。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司法救助帮扶渠道,解决救助资金保障不足难题。灌云县检察院首创“司法救助贷”“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劳模联盟—司法救助工作室”等救助产品、救助方式,建立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和司法救助监督模型,对救助对象开展多元社会救助。2022年以来,该院共救助182人,发放救助金196.02万元,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4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20+N”多元社会救助机制、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入选省检察院评典型案(事)例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救助“灌云经验”,相关经验交流材料被最高检、省委、省检察院转发18次,在省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相关会议上交流7次。
改革创新始终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领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联系起来,与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改革部署贯通起来,一体抓好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力争打造更多连云港特色的检察改革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