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护民生

政务   2024-10-16 15:38   江苏  
检护民生

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暖心工程,是检察机关落实“检护民生”的有效载体。被救助人重绽欢颜的背后,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也是连云港检察机关通过高质司法救助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连云港检察机关聚焦司法救助方式单一、司法救助金保障难等问题,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创新司法救助帮扶措施,变“输血”为“造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以来,连云港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29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59万元,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事)例5件,省级典型案例18件,1个办案团队获评最高检“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建立健全内外协作机制,解决救助方式单一难题。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政法机关及民政、教育、残联等20家相关职能部门会签意见,建立“1+20+N”多元救助机制,将救助方式从单一司法救助拓展到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政策帮扶等多元救助方式。通过该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5件,发放救助金79.9万元。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和内外联动机制。对县区一级救助困难大的案件,及时纳入联合救助帮扶范畴,推动市县两级甚至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实施联合救助。省市县三级已联合对8人开展联合救助,发放救助金59.5万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外地人员给予同等、及时救助的同时,积极联系其户籍地检察机关,推动救助地检察机关与户籍地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救助,已帮助6名外地被救助人解决实际困难。

 

制定资金审拨量化标准,解决同案不同助难题。建立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即对被救助对象进行类型化区分,相同类型明确相同救助标准。结合连云港市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司法救助金基准金额,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通过统一救助标准,做到对同类型被救助对象实施同等救助,向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被救助对象予以倾斜。2022年以来,已对128名特殊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68.42万元。如孙某涵司法救助案中,孙某涵系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根据测算应发放救助金34000元,考虑其为未成年人追加救助金6000元。建立司法救助金快速审批拨付“绿色通道”,使救助金发放流程由22天缩短至7天,通过该“绿色通道”为99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77.6万元。



拓展司法救助帮扶渠道,解决救助资金保障不足难题。针对司法救助对象多为困难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且救助金难以缓解家庭长远困境的问题,为被救助人打造提供技能培训、设立公益性岗位、社会募集司法救助资金等一系列救助措施“造血”方案。灌云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联合成立“劳模联盟—司法救助工作室”,将司法救助对象就业创业需求与工作室中16名全国、省、市劳模相关信息进行匹配,先后为37名司法救助对象提供工作岗位和技能培训,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生计问题。灌南县检察院探索以社会筹集资金作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补充和拓展,将向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等募集的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2022年以来,该院已利用社会募集资金开展司法救助45件53人,发放救助金20万元,社会筹集资金救助占比达20%。




连云港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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