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论坛讲座|中国人民大学卢家银教授:败诉的平台?中国隐私侵权诉讼中的平台责任

教育   2024-10-31 00:02   湖北  


华新在线讯(通讯员 赵鑫英 乔丹)10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卢家银教授应我院邀请在819学术报告厅作题为“败诉的平台?中国隐私侵权诉讼中的平台责任”的学术讲座。我院副院长陈科主持了讲座。


中国人民大学卢家银教授作讲座



卢教授首先探讨了网络平台在隐私和个人信息侵权诉讼中的私法责任承担问题,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背景,强调了网络平台在信息内容管理、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监管方式及分析具体案例和法规,他提出了对互联网平台管理和责任的见解和反思。


卢教授对“北大法宝”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两个司法案例数据库中关于互联网平台在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诉讼案例进行了量化分析。他运用诺曼·费尔克拉夫的三维话语分析框架,从文本、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三个维度,剖析了网络平台私法责任承担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主观过错与损害程度对平台私法责任的承担具有正向影响,而网络平台规模、事后监管救济、协议条款效力和公共利益属性则对平台败诉具有负向预测作用,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中小型网络平台相较于超级平台与大型平台更容易被判败诉和承担私法责任。


论坛现场



最后,卢教授提出了对平台行为进行更深入分析和监管建议:未来应引导中小型网络平台逐步做好合法合规运营,增强法治意识,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服务和产品。同时,应鼓励各类平台认真履行保护隐私与个人信息的法定和约定义务,持续完善网络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障体系,并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空间。

陈科副院长对卢教授的学术讲座作总结发言。他说道:“如何理解平台责任,卢教授以败诉的平台案例分析作为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解析了近年来的隐私与平台诉讼案的典型特征,并用费尔克拉夫的三维话语分析法,从文本、话语实践和社会实践三个面向分析法律判决书中的话语表达,探讨了私法及公法意涵上的平台责任及注意义务,给我们呈现出一个非常具有示范意义的研究路径,将抽象的研究问题具象化,找准研究对象并操作化,为理解平台责任提供了一个别致的研究视角。”


我院副教授陈科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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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赵鑫英
图片 | 乔丹
编辑 | 李祥思涵
审核人|王铭亮 陈科 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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