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月12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小编帮大家划个重点: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5万元,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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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兴市建设局房管中心、嘉兴发布、区住建局
编辑:陈佳
审核:张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