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近日,在秀洲区王店镇庄安村乡村振兴服务基地,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场因拖欠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场审判还有人大代表及当地村(居)民等15人旁听。
近年来,秀洲法院启动“百庭进百村”活动,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前往至少10个镇街村社、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工厂学校等地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让群众更直观地接触法律、了解法律,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案件起源于2018年,被告陆续向原告购买纸箱包装,累计货款达到20000元。然而,被告仅支付了4000元,剩余的16000元却以生意系合伙经营,理应由另一合伙人支付为由迟迟未付。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无奈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在庭审前,调解员曾多次联系被告,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被告虽然承认了欠款事实,但表示货物买来后并非其一人使用,且无法一次性付清,并提出了两种还款方案:一种是在2024年和2025年年底前各支付8000元;另一种是一次性支付14000元,其余部分原告需放弃。由于双方未能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庭前调解最终失败。
庭审现场,原告详细宣读了民事起诉状,明确了诉讼请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仔细核实,以查明案件事实。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就地向旁听人员开展了以案释法活动。法官结合本案的法律要点,为村民们答疑解惑,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诚信观念。这种巡回审判的方式,不仅让村民们零距离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公开,还将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传递到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据悉,法院已就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6000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来源:区传媒中心
记者:沈沉缘
编辑:陈佳
审核:张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