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采取“四个聚焦”举措,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聚焦制度落实,持续增强法治建设向心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重要常设议题。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纳入班子年终考核。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职宪法宣誓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统筹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聚焦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涉企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法护企航”之“法治体检”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相关活动10余场次,向企业、商户发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册、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积极引导四季鲜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调解员、律师、法官等派驻人员参与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共梳理辖区企业及居民各类矛盾纠纷136件,化解133件,化解率达98%以上。成立“四季鲜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站”,共解答企业、群众法律咨询100余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服务群众300余人次。
聚焦法治为民,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设立永宁县“塞上枫桥”社会治理中心,集中政法、信访、公安、司法等资源实现群众纠纷化解和信访“最多跑一地”。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解决信访问题、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各类纠纷600余件。建设永宁县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公园1个,乡镇法治文化阵地8个,行业性法治文化阵地2个,全县各村居(社区)法治宣传阵地全覆盖,营造浓厚普法氛围。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和公证民生工程,三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42件。实行公证员自查、互查、主任抽查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聚焦基层治理,持续稳固平安建设底座。成立平安永宁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县级领导包抓镇(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高压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成功调解宁夏富亨镁业有限公司诉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三年来,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325件,调解成功3319件,成功率达99.8%。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全部稳控到位,未发生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
供稿:永宁县委依法治县办
监制:万 玮
审核:袁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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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宁夏法治设为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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