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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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每次提取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且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000元;月缴存额不足1600元且账户余额充足,按800元提取。如账户余额不足800元,按账户余额提取(保留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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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无房产且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或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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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家庭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按照实际租住保障性住房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30日申请提取一次。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保障性住房租赁发票(含电子发票)。
4、结婚证(只适用于租房人配偶提取)。
登录“粤省事”平台,选择【中山市】,进入【公积金】→【账户管理】→【银行卡关联】,选择【提取】→【租房提取】→【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
在本市无房产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30日申请提取一次。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人家庭关系文件(居民户口簿或公证书或出生证明或公安局、村、社区证明文件)。
3、中山市房屋租赁合同。
4、租赁发票(含电子发票)。
5、结婚证(适用于租房人配偶提取)。
职工符合条件办理以上业务的,可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办事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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