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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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原用人单位办理停保,新用人单位办理续保即可。
从2021年4月1日起,在广东省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无需办理转移业务。对于参保人在省内跨地区存在缴费记录的,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缴费归并工作;参保人符合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跨省变换工作单位的,则需要办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入: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任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且在广东省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1998年1月后按个人缴费工资的12%计算的统筹保险基金。
参保人通过“掌上12333”手机APP或http://si.12333.gov.cn,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