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 东川之美 “益”心守护

政务   2024-11-12 20:53   云南  

    

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东川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规范企业探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近年来,东川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和全区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服务中心、保障民生开展工作,持续打造“益美东川”特色品牌,认真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公益诉讼检察获评市级典型案例2件,省级典型案例2件,最高检典型案例2件,正义网发布优秀案例1件,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在全面依法治区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01
在坚持党的领导
服务中心大局中提升检察高度

深沟河道调研

紧扣“三个示范区”建设、“三步走”战略安排和着力打造“六个东川”任务,坚持主动请示报告,先后就公益诉讼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形成工作专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关于东川区水质情况专题报告》《关于对东川区深沟河道公益诉讼工作回访监督情况的专题报告》等10个专报,其中东川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5次。积极争取东川区人大、东川区政协支持,形成了人大执法检查邀请检察干警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社情民意抄送检察机关等机制。


益心为公志愿者聘任会暨颁发证书


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6名,不断扩大守护公益的“朋友圈”。


协作协商联席会

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先后与11家行政机关和2家司法机关联发《东川区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信访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13份协作机制,全面深化公益诉讼工作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积极履职的工作合力。

02
在司法为民
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体现检察温度

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管


深入调查核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在依法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的同时,积极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69户网络餐饮经营户进行查处,加强东川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在全市率先开展“放心标签”和“生鲜灯”专项行动,对市场流通中无标识标志的散装白酒、自制泡酒、糕点食品等食品安全问题加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群众反映的饮用水供水含泥沙问题,开展区域走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促进职能部门完善水厂运维管理并投资641万余元新建第二供水厂、彻底解决周边31个村小组5626人的供水安全。聚焦农药管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区政府制定出台2个规范性文件,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03

在依法履职
参与社会治理中拓展检察广度

公开听证会

公开宣告送达会


一是做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活动,开展学校周边商户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学安全,为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办案力度。聚焦拖布卡烈士陵园设施破旧毁损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投资70万余元,对破旧烈士陵园纪念设施进行扩建修缮,守护英烈荣光;针对达朵庙毁损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投资150万余元进行抢救性修缮,以文物保护促进乡村振兴。



公开听证会

公开宣告送达会


三是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子。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针对窨井盖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确保整改到位,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检察机关维护“公益”的成效。推动解决、残疾人保障金、建筑工程项目环保税监管征收难题,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筑牢信息公开“防火墙”。助力紫霞宫公路沿线安防工程改造升级,牯牛山观云海赏日出旅游打卡火爆出圈。在汛期来临之际,督促限期清理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3道被掩埋的谷坊坝,为27户137人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04
在打造品牌
强化办案质效中突出检察力度

调研督导座谈会


省市院领导调研督导


调研工作会


针对东川小江沿岸尾矿库污染问题、深沟河道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支持并投资2000余万元进行整治,该案例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和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区委领导调研

检察长巡河


念好“山字经”,发挥好“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室”功能,推动多家行政机关形成整治占用污染农用地合力,清除堆积的1300余吨固体废物,共同为绿美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东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轿子山进行实地调研 图片来源:检察日报


开展“森林防火预防”及“名木古树、栗喉蜂虎保护”专项活动,形成“共享、共建、共治、共护”的良好氛围。针对行政机关数次责令整改后,企业仍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违法情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企业投入300余万元进行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针对企业探矿破坏高山草甸生态环境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推动构建“人大监督+志愿者辅助+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履职新模式,助力长江生态保护民主监督和美丽中国建设




来源丨东川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冉佳雪
一审丨雷晴
二审丨李彬  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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