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云南,美美与共,美在蓝天白云,美在绿水青山,美在丰富多样。近年来,呈贡区检察院以“三个善于”为引领,通过高质效办案,最大程度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今年8月,公益诉讼部门所办理的“督促整治防鸟网保护生物多样性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呈贡七甸作为昆明市区周边重要水果产区,主要种植樱桃等水果经济作物,每年进入盛果期后,农户在果园和大棚周边设置防鸟网阻挡野生鸟类啄食,导致野生鸟类误撞触网后被缠绕致死。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田野调查、走访咨询专业部门,证实防鸟网已被明令禁止使用,触网致死的鸟类多为益鸟,野生动物资源存量减少,影响区域生态平衡和食物链稳定,降低了生物多样性功能。针对上述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履行野生动物保护职责,对使用防鸟网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对出售和购买禁捕工具的行为进行查处。
在检察建议推动下,多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清理和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走进果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指导农户改换科学合法、对环境无影响的驱鸟方式。截止2023年樱桃上市期,七甸辖区已无新增违规售卖和设置防鸟网的情况。2024年4月,办案检察官对该案开展“回头看”问效评估,未见架设防鸟网致野生鸟类死亡的情形,该案的办理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实现双赢。
下一步,呈贡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