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 | 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室五年工作纪实

政务   2024-10-30 21:52   云南  









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室成立于2019年8月,是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昆明市委、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共同开展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工作室设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由共青团昆明市委进行业务指导,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派驻一名高级社会工作师入驻,统筹、指导全市司法社工机构为进入检察环节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


五年来,工作室不断提升司法社会服务能力,强化服务管理,建立工作规范,有效推动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创新发展。


 强化服务管理,建立工作规范


工作室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制定司法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


工作室在前期服务的基础上,研究并制定《昆明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工作规范》《昆明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委托社会调查工作规范》《昆明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工作规范》《昆明市检察机关司法社工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精准帮教服务流程规范》《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购买社会服务参考意见》,并将服务规范推广至全市基层检察院和社工机构使用,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范围







工作室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困难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社会服务,同时配合检察官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权益保护等法治教育工作。


近5年,工作室为进入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环节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32次,社会调查54份,心理测评27人,心理疏导35人138次,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13人,模拟法庭5次,家庭教育指导21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配合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至市看守所未成年人监室开展小组活动39次、至省未管所对在押未成年犯持续开展“向日葵青春课堂”9次,为被羁押及服刑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对下指导,推进区域合作



对承接全市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的社工机构开展调研、督导、评估等工作,推进全市基层检察院与社会服务机构达成合作协议。


工作室驻岗社工结合实际工作走访县区青少年社工机构、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等社会组织,了解各县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情况及服务困境,对全市14家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服务范围、服务效果进行调研评估,形成《昆明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机构调研报告》。依托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对下指导职能,下发《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购买社会服务参考意见》,指导基层院加大社会服务购买力度,推进基层检察院与各社会组织跨区域合作,解决昆明市司法社工区域发展不平衡困境,让司法社工服务触及全市偏远角落。

 链接职能部门,拓宽服务资源





依托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链接共青团、教育、民政、妇联等职能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专业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


工作室依托第九检察部受理的重点刑事案件,链接社会资源,形成包含持续的安全保护、安置照料、医疗救治、生活保障、教育发展、心理服务、法律援助、权益维护等方面需求的综合性保护方案,由司法社工跟进开展,保护的触角不断向案外延伸。

 强化服务水平,打造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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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共青团昆明市委对司法社工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的业务培训,提升司法社工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建立昆明市未成年人司法社工人才库。


工作室链接共青团昆明市委、云南大学、救助儿童会等社会资源,集合昆明市17家司法社工机构力量,成立昆明市未成年人司法资源中心,对资源中心的37名司法社工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及服务案例督导,连续三年邀请龙迪教授对司法社工开展个案管理培训、督导40余次,连续两年举办全市司法社工服务于未成年检察工作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联动共青团昆明市委在全国首创《司法社工参与“一站式”服务规范指引》,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最大限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司法社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全过程中扮演着直接服务者、间接服务者和资源链接者的重要角色。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室,推动构建“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联合、专业组织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具有昆明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以检察司法保护积极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等保护,用温暖和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丨第九检察部
编辑丨冉佳雪
一审丨雷晴
二审丨李彬  杨茹

昆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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