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评价回访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持续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各种意见和建议,以评价回访工作的扎实开展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
近日,通过调取书证,询问鉴定人员、被害人和关键证人,寻甸县检察院对一名职务侵占企业货款的“高管”人员提起公诉。2021至2022年间,刘某利用主管某企业销售业务和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将企业货款39万余元据为己有,并使用白条冲账。受理案件后,检察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调取了书证,向企业财会人员和鉴定人员核实了涉案金额及鉴定方法,听取了被害人意见,收集到充分证据后,检察官用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为被害企业追回损失6.2万元。
下一步,寻甸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评价回访工作,将评价回访和“检察护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结合起来,严惩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侵害企业权益的“蛀虫”,维护企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