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这个事情可算圆满解决了!”
来自东北的徐阿姨
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连感慨。
在一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中,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出行不便,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冒着严寒驱车往返70公里,亲赴劳动者家中开展调解工作。7个月的沟通、数十通电话、十几轮谈判,终于实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握手言和,这场化解持久战是一个普通案件的圆满结束,也是吴中区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的一个浓重缩影。近年来,吴中区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提升法治政府效能,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率超过30%,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调解和解,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将调解和解作为结案的“第一选项”,创新制作启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知书等“一表两书”并同步送达,明确“化解前置”工作要求。发挥吴中区“诉调对接”传统优势,推动“三调融合”,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复议调解。
以高效便民为根本导向,全面完善收案繁简分流机制、法律风险预警机制、专家学者会审机制、履行跟踪回访机制等四项内控机制,全链提升案件审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纠纷化解能力,形成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全过程闭环,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联合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签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备忘录”,制发《关于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确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等八项机制。行政机关内部推行“领导包案”,形成了多方参与、责任明确、衔接配合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吴中区将从更加方便人民群众、更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能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做深做实行政复议调解,做实做优行政复议“先防先治”,实现行政争议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拟稿人:徐作为
审核人:王媛
发布人:周淑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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